【效忠宣誓】政府本月底起向公務員發通知安排宣誓或簽署聲明

聶德權強調,擁護《基本法》以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件。
聶德權強調,擁護《基本法》以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件。

本港18公務員需宣誓或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將於本月底或下月初向現職公務員發通告,公布有關宣誓或簽署聲明的細節安排,並透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簽署聲明,公務員會有約一個月的時間簽署,至於常任秘書長及部門首長會另行安排宣誓。

聶德權出席一個電視節目後指,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是基本責任和條件,公務員理應在第一日加入政府時就承擔有關責任,現時是以宣誓或簽署聲明作出確認。他指違反承諾誓言不是刑事罪行,但若有違反,會審視有關行爲是否違法或違反公務員操守和規例,有既有機制處理,最嚴重可革職或著令退休;若公務員被質疑是否不願意接受基本責任,會有機會解釋。

聶德權強調,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以及對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條件。

同時負責統籌檢疫工作的聶德權表示,外界對「指定檢疫酒店」計劃反應良好,當局收到個別參與計劃的酒店查詢,當局會向業界了解情況,了解有多少間酒店能夠於本月18日星期五作好準備成為「指定檢疫酒店」,政府會積極配合,若果成事,指定專車接送亦會於星期五當天開始,政府未來一、兩天,會公布相關酒店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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