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之於法】法官拒製炸彈男以家裝監控作保釋條件 指於任何法院均不可行

去年3名男子涉嫌製造爆炸品及串謀有意圖傷人,於屯門被警方拘捕,其中一名被告無業漢關嘉耀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進行保釋覆核時,擬以在家安裝閉路電視作保釋條件,但不獲法官李素蘭接受。李官指,此條件屬前所未有,當中牽涉私隱、實際操作問題及不能防止被告棄保潛逃,最終拒絕予以擔保,更叮囑控方將信息傳達至下級法院。

李素蘭法官指,以在家安裝閉路電視作保釋條件,於任何級別的法院均不可行。(網上圖片)
李素蘭法官指,以在家安裝閉路電視作保釋條件,於任何級別的法院均不可行。(網上圖片)
涉製炸彈的無業漢,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保釋覆核。(黃冠華攝)
涉製炸彈的無業漢,今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保釋覆核。(黃冠華攝)

李官指,以在家安裝閉路電視作保釋條件,於任何級別的法院均不可行,原因在於私隱問題、24小時監控被告並非警方責任,同時未能防範被告棄保潛逃,明言法庭日後將不會接受此項保釋條件,要求控方轉達至下級法院。

報稱無業的關嘉耀(27歲)、實驗室助理徐天樂(27歲)和電器技工何健忠(40歲)被控於去年1214日在屯門小冷水路的山坡製造爆炸品,即遙控土製炸彈組件;以及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案件原訂於330日再訊。代表被告關嘉耀的大律師郭憬憲今日在保釋覆核時提出,在被告家中安裝閉路電視作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更指有四宗高院及裁判法院案件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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