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審訊】(1)多國領事高姿態旁聽 警方嚴陣以待 黎智英國安案 控方先勝一仗

黎智英涉指示《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刊物鼓吹群眾示威,控方在庭上展示了多篇《蘋果》報道舉例證明。
黎智英涉指示《蘋果日報》發布煽動刊物鼓吹群眾示威,控方在庭上展示了多篇《蘋果》報道舉例證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案件終於上月(12月)18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首周聆訊先處理辯方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是否逾期起訴提出的法律爭議,3名主審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在聖誕假期前駁回辯方申請,黎智英一方先輸一仗。
元旦過後案件續審,黎智英及3間公司正式答辯否認控罪,在控方宣讀開案陳詞後,將隨即開始傳召證人作供。

文、圖:本刊記者

出動「劍齒虎」裝甲車 警方嚴密布防

本案開審時,新西蘭、瑞士、澳洲、加拿大、英國等多國領事館人員高姿態到庭旁聽。
本案開審時,新西蘭、瑞士、澳洲、加拿大、英國等多國領事館人員高姿態到庭旁聽。
大批人士冒寒風輪候旁聽,警方亦部署大量警力維持秩序。
大批人士冒寒風輪候旁聽,警方亦部署大量警力維持秩序。
黎智英的兒子黎順恩(左一)、妻子李韻琴(左三)、女兒(左四)連日均到庭旁聽。
黎智英的兒子黎順恩(左一)、妻子李韻琴(左三)、女兒(左四)連日均到庭旁聽。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被落案起訴「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之後,除了中間獲准保釋僅一星期之外,便一直被拘押至今。本案備受本地及國際關注,法庭將審訊移師至可容納較多人的西九龍法院第3庭審理。而審訊首天吸引了過百人輪候入庭,當中包括英國、美國、澳洲、新西蘭、加拿大、瑞士領事館人員;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均有旁聽,另有數十名本地記者及日本、西班牙、法國等外地傳媒到場採訪。

警方對本案高度關注,在法院外派駐大量警力嚴密布防,出動了「劍齒虎」裝甲車、荷槍實彈警員以及爆炸品處理組坐鎮法院外圍,法院附近一帶有反恐特勤隊巡邏,法院正門外亦有警員攜同警犬把守,警員亦對進入法院的車輛以金屬探測儀器檢查,用反光鏡檢查車底。警方國安處處長江學禮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親自到場視察督師。

所有進入法院的人包括控辯雙方律師,均需要先接受X光機安檢。至於本案主角黎智英,懲教署出動最高級別保安車輛「鐵甲威龍」囚車,將他押解到法庭應訊。警方又在法院的囚車出入口兩側架起鐵馬及封鎖線,嚴防「旁聽師」及傳媒走近囚車。

家人每日到庭 與黎智英隔空交流
黎智英家人包括其妻子李韻琴、女兒及幼子黎順恩,以及李韻琴的胞姊、即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楊森的太太李偉琴,連日來都有到庭旁聽。身穿灰色西裝外套的黎智英,甫步出囚室便接收到家人的熱烈揮手及飛吻,旁聽席上亦有其他支持者跟他揮手打招呼,大叫:「黎生加油!撐住!」
年屆76歲的黎智英見狀亦滿面笑容揮手回應,他雖然較還押前消瘦不少,但顯得黝黑結實、精神奕奕。惟因聽力問題,他需要戴上耳機協助聆聽庭上內容。

共審四項控罪 部分同案被告出庭頂證

警方派出「劍齒虎」裝甲車及荷槍實彈警員在法院外戒備。
警方派出「劍齒虎」裝甲車及荷槍實彈警員在法院外戒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連日在犯人欄內接受審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否認勾結外國勢力等罪,連日在犯人欄內接受審訊。

今次審訊其實包括3個案件,第一宗案件是黎智英連同壹傳媒旗下3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以及壹傳媒6名時任高層——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他們同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下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159C條,「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下稱「串謀煽動罪」)。

另一案則是黎智英被控串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以及目前正潛逃海外的Mark Simon、劉祖迪及其他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而第三案則是黎智英單獨被控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在2020年12月1日,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向香港及中國制裁、敵對行動。而控方根據司法機構《實務指示》9.1,申請將此項控罪存於法庭檔案不作處理。

兩案中除了黎智英及3間公司之外,其餘被告均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據早前聆訊披露,部分壹傳媒前高層包括張劍虹與陳沛敏,以及李宇軒、陳梓華等人,將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頂證黎智英。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繼上次壹傳媒欺詐工業邨用地案之後,會再次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辯方再提檢控時限爭議 3名法官一致駁回

法官杜麗冰表示,被告之間的協議是否在《國安法》實施後有繼續,法庭日後自有裁斷。
法官杜麗冰表示,被告之間的協議是否在《國安法》實施後有繼續,法庭日後自有裁斷。

控方正式開案之前,法庭先處理辯方就「串謀煽動罪」所提出的法律爭議。辯方質疑,煽動罪有6個月檢控時限,而黎智英及3間公司就此控罪出庭答辯時檢控時限已過,故此法庭並無司法管轄權審理。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所提出的論據是,若以第一篇被指煽動的文章是在2019年4月1日發布起計,檢控限期應在2019年10月1日,即使以最後一篇煽動文章的刊出日期是2021年6月24日起計,檢控限期亦應在2021年12月24日屆滿。黎智英及3間公司是在2021年12月28日才就此控罪首次被傳召出庭應訊,當時已超過檢控時限4天。
但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則反駁,律政司於2021年12月13日已去信西九龍裁判法院書記長,亦將副本抄送予各被告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會申請新增該項「串謀煽動罪」,並將於12月28日的聆訊中將所有控罪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故相關檢控程序是在裁判法院翌日收到信件時已經開始,當時未超過檢控時限。

控辯雙方都有呈交不同案例,以及循立法原意去詮釋相關條文以圖說服法庭。3名法官聽罷陳詞並考慮了兩天後,終在聖誕假期前、即12月22日當天頒下判詞,駁回辯方申請。

3名法官裁定,該項煽動罪是串謀控罪,乃屬持續進行的罪行,檢控時限當由串謀的最終日期,即2021年6月24日後才開始計算。他們亦接納控方說法,當控方於2021年12月13日發信提出告發、裁判法院翌日收到信件時,代表檢控程序已開始,並未超過2021年12月24日的檢控時限,故法庭具司法管轄權去審理此項控罪。

元旦翌日正式開案 聆訊料逾80天

警方在法庭內外均部署大量警力戒備。
警方在法庭內外均部署大量警力戒備。

處理完上述法律爭議之後,聆訊因聖誕假期暫停一周,並於2024年元旦翌日繼續審訊。控方宣讀開案陳詞交代指控詳情後,便會開始傳召證人作供。按審前覆核時提及的安排,證人名單除包括上述壹傳媒前高層及李宇軒、陳梓華等人外,亦有專家證人講述社交媒體或通訊軟件運作、制裁的法律效力,以及有法律專家城巿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王貴國講述《國安法》的影響。辯方早已明言會爭議部分專家證人資格。此外, 數名負責調查案件的警務人員亦須出庭作供。審訊時間預計超過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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