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不時發生「走犯」事件,翻查公開資料,計算今次事件在內,過去5年已發生至少4次「走犯」事件,逃脫地點主要在醫院及法庭外。2018年有一名34歲男子李亮,被警方拘捕後要求入院,於瑪麗醫院留院期間多次「詐肚痛」要求如廁,期間拆除假天花逃走,直至36小時後始被尋回。
本港最轟動的越押事件,就要數到頭號通緝犯「賊王」葉繼歡。1989年,他正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向懲教員訛稱肚痛不適,被押送瑪麗醫院接受治理。留院期間,葉繼歡要求上廁所,但在廁所內執起玻璃樽作武器,衝出指嚇兩名押解的懲教人員並逃出醫院大門,強行登上一輛停在門口的客貨車,挾持司機及其六歲兒子駕車離去。葉繼歡最後在黃竹坑落車,轉乘巴士逃去無蹤,匿藏兩年後才被巡邏警員截查時緝獲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