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消費」熱潮席捲全港,每逢假日各個過境口岸都擠滿北上港人,當中除了有前去吃喝玩樂的一群之外,亦不乏拉着「車仔」準備「北上買餸」的人。
現時「北上買餸」主要以北區一帶居民為主,藉着靠近關口便利,加上長者有2元乘車優惠,「北上買餸」似乎是不錯選擇。為了解「北上買餸」是否可以取代「古洞北新公眾街市」,《堅雜誌》記者從古洞北新發展區出發,實測「北上買餸」的便利度和性價比。
文:昭仁 圖:陳錦輝
時間及車費成本不划算
記者模擬從「古洞北新公眾街市」的位置出發,假設自己是古洞北居民,選擇北上而不在當區「買餸」,前往就近的福田口岸「福伴超市」,查看路線的便利程度和費時多久。
由於東鐵綫古洞站目標於2027年竣工,現時前往福田口岸一帶要先乘小巴到上水,再轉東鐵至落馬洲過境。記者當日下午3時50分,由古洞乘坐51K專線小巴往上水站,下午4時17分坐上東鐵往落馬洲,經辦理過境手續之後,終於在下午4時50分到達位處福田口岸附近的「福伴超市」,總共花了1小時44秒,車費沒有優惠的情況下花了32.9元,來回計算則要花約2小時和65.8元車費。
雖然深圳超市、街市物價相對低廉,惟結合時間成本和乘車支出,古洞北居民如非有充裕時間加上2元乘車優惠,否則並不划算,即使他日東鐵古洞站建成後能大大縮短過境時間,但車費成本仍需要考慮。
「北上買餸」禁帶生肉生蛋回港
「北上買餸」雖然掀起一股熱潮,但事實上限制多多,市民一不小心就有機會誤墮法網,因為攜帶食物入境香港有嚴格規管,尤其是生肉和雞蛋等更是一律禁止。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指出,旅客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沒有原產地發證機關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最高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值得一提的是,生雲吞、生餃子、肉丸等常見火鍋配料亦屬未煮熟肉類,市民要留意切勿以身試法。
攜帶海鮮及蔬果不受限制
相對而言,市民是允許攜帶煮熟了的肉類回港,不過只能自用,若用作商業用途或大量攜帶亦有機會違法。另外,煮熟了的雞蛋及含雞蛋合成成分的食品,如蛋糕、雞蛋仔、布甸等皆可帶回港。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海鮮不在限制範圍之內,所有活海鮮、河鮮或水產等都可攜帶入境自用。
蔬果方面,根據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凡未備有漁農自然護理署預先簽發的有效進口證或授權書而進口植物、植物病蟲害或土壤到香港,均屬違法。然而,在香港以外任何中國地方生產以及從該等地方進口的植物則不受此限。為此,市民「北上買餸」是允許攜帶水果、蔬菜及植物等經陸路關口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