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不依】(2)憂影響生計 運輸業強烈反對

停車熄匙法例在2011年實施,該條法例雖然在諮詢時得到廣泛民意支持,可是在推行時仍受到重重阻撓,當中以運輸業界的反對聲音最激烈。環保團體則批評條例幾經修改退讓,令法例變得無力。結果法例匆匆通過,政府被業界指摘「霸王硬上弓」,不過通過了又如何?法例至今也淪為無牙老虎,有等如無。

政府2011年推行停車熄匙法例,曾引起的士業界的大力反對。
政府2011年推行停車熄匙法例,曾引起的士業界的大力反對。

停車熄匙法例早於2000年已經提出要研究立法,但一講就是8年,講到2007年11月初才推出諮詢文件和展開公眾諮詢,至2008年3月底結束。在這個時期,停車熄匙成為城中熱話,引起各界爭議。盡管民意幾乎一面倒支持立法,但的士、小巴及旅遊巴等營業車輛則大表反對,認為會影響生計和健康。
事實上政府的原法案非常嚴厲,例如規定車輛停定後必須立即關掉引擎,在酷熱天氣警告生效的時間亦無豁免。不過在2010年4月15日,環境局仍在沒有預告之下,將《交通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刊憲及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妥協讓步 法例被廢武功

不過,為免引起業界太大反彈,政府當時引入3分鐘熄時限。當局指局方是採納加拿大方面的做法,提供一小時有3分鐘的緩衝,讓一些停車等人、上落客貨的車輛不用熄匙。及後政府再讓步,放寬在酷熱天氣警告發出後至午夜,停車不用熄匙,以安撫運輸業界。

政府態度傾斜,雖然得到立法會支持通過,但就引起環保組織不滿,認為法例被廢武功,亦增加了執法難度,因為要為每一架車計時檢控,有一定困難。環保團體認為,訂立停車熄匙法例,教育意義大於執法,對環境改善貢獻甚微,建議政府盡快取締排放量高的營業車,推動電動車的使用,更為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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