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政治】禁足令正值暑假不痛不癢 國殤之柱擺放23年胡作妄為 議員學者批港大軟弱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哀悼」刺警案兇徒梁健輝,事件惹起社會公憤。此事擾攘很久,至今拖足一個多月 ,仍未真正獲得解決。

當然,港大校方亦非不聞不問,繼早前發聲明譴責美化暴力,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角色後,再決定無限期禁止當日有份參與「感激」議案者踏足校園,即代表逾30名學生遭校方禁足。

此舉惹來各界議論紛紛,有人促校方撤回學生禁入校園決定,亦有人認為禁足屬「合理懲罰」。《堅雜誌》採訪了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二人似乎對港大的做法仍未收貨。

容海恩直斥港大無真正面對學生的問題,處罰「不癢不痛」。放暑假期間禁足校園,她覺得「完全不是一個懲罰」,應採取更加嚴厲、強硬的方式,必須記過甚至開除學籍。

學者陳偉強更舉例,港大校園六四「國殤之柱」矗立23年仍未移走:「顯示過去幾十年來,學校(處事方面)有點軟弱和投鼠忌器。」

文:郭延桐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哀悼」和「感激」孤狼式刺警兇徒梁健輝,事件惹起公憤。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哀悼」和「感激」孤狼式刺警兇徒梁健輝,事件惹起公憤。

今年7月1日,銅鑼灣發生了一宗「孤狼式刺警」案件,港大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所謂的「感激」議案,對兇徒梁健輝表示「深切哀悼」,甚至感激其「為港犧牲」。事件曝光後惹起社會公憤。

至少34人參與「感激」議案

港大學生會幹事會成員凌晨記者會上一同鞠躬致歉。
港大學生會幹事會成員凌晨記者會上一同鞠躬致歉。

根據「校園電視」報道情況可見,當時「感激」議案在30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之下獲得通過,若連同主持會議的評議會主席及榮譽秘書在內,至少34人涉及其中。

港大校方隨即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評議會美化暴力行為。評議會7月9日即跪低,就事件鞠躬致歉,並宣布撤回有關議案。

事件未因道歉而平息。校方在7月13日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在校內的角色,並要求學生會7日內遷出學生會綜合大樓。7月16日,國安處派員到港大學生會綜合大樓調查蒐證。

李國章:不可能鞠躬認錯了事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稱涉事學生不可能鞠躬認錯就了事。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稱涉事學生不可能鞠躬認錯就了事。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在7月20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很高興涉事學生知道做錯並願意悔改,但涉事學生不可能鞠躬認錯就了事,仍然要承擔責任。

他當時指出,校方會按大學規則,視乎他們對港大聲譽及安全的影響研究跟進事件,包括發警告信、停學,最嚴重是開除學籍。
李國章亦同時清晰表明,警方國安處會按照法律處理事情,港大不會干預及插手,而校方將按照校內規則跟進,形容兩者「各有各做」。

恐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

港大校方人員開門讓警員進入港大學生會辦事處搜證。
港大校方人員開門讓警員進入港大學生會辦事處搜證。

事件持續發酵,港大校委會7月27日舉行例會,委任專責小組研究學生會評議會事件對港大的影響,以及訂定相關風險管控措施。

經一周調查後,校委會8月4日再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並接納專責小組報告和建議,決定所有參與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會議的學生,均被禁止進入校園範圍及不可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為止,原因是相關學生的行為可能觸犯法律並受到警方調查,若容許涉事評議會成員繼續在校內活動,將對大學構成嚴重法律風險。

張達明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

香港大學排名回升至全球第48位,穩守本地第一。
香港大學排名回升至全球第48位,穩守本地第一。

禁足令的聲明,並無提及專責小組成員如何組成,亦無披露相關報告的建議細節。同屬校委會成員的立法會議員石禮謙、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均表示未有出席8月4日的會議。

隨後張達明8月5日決定辭任校務委員會委員一職,並表示對港大決定感到難過,認為校方本身有紀律研訊程序,今次校方未經研訊就直接處分,程序上或有不妥。

港大校董會其中7名成員發公開信予港大校委會,認為禁足令在法理上不恰當,要求撤回該決定。公開信指出,校委會聲明提及學生的行為有可能觸犯法律,警方正在調查,但至今沒有學生被檢控。規程列明,即使學生被法庭定罪,個案應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不必由校委會越俎代庖。發表公開信的7人包括趙潔儀、麥東榮、陳家健、陳紹斌、賴振鴻、陳和順和黎雋維。

陳勇:禁足令已相當仁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認為,這些學生「哀悼」及「感激」兇徒的行為已引起社會公憤,如今學校只是禁止他們進入校園範圍,禁止他們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已相當仁慈,但能令全體師生明白,法律尊嚴不容侵犯。

蔡毅:給予師生警示作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毅非常認同校方做法,他相信該措施能夠給予學生一定警示作用,避免他們日後再做出「撐暴」等危害社會行為。與此同時,他表示校方亦應當加強對學生社會責任感的培養,引導他們參與更多積極向上的正能量活動。

葛珮帆:自由不是絕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哀悼」刺警兇徒議案時,香港社會各界都表示對於港大極度失望,如今校方對涉事學生做出處罰完全合理,並相信校方已參考了法律意見。葛珮帆相信,今次事件會令所有學生明白,自由不是絕對的,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容海恩:應用記過、開除學籍等嚴厲處罰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直斥,港大的處罰「不癢不痛」。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直斥,港大的處罰「不癢不痛」。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則有不同看法。她認為,校方應採取更強硬手法,讓學生為自己的行為埋單。《國安法》已實施一年,但學生會評議會仍然利用自己的身份,以惡劣的行為煽動同學污衊警員:「我覺得這個舉動非常不要得,亦完全影響港大聲譽,影響港大就讀的師生。」

現在即使校方不允許涉事學生進入校園、使用校方設施和服務,這樣的處罰對他們來說根本是「不癢不痛」:「尤其現在放暑假,學校不讓你返學,其實坦白說,暑假都不需要返學,這算不算一個懲罰?我覺得完全不是一個懲罰。」

因此,容海恩認為,學校應採用記過、開除學籍等更加嚴厲的處罰,懲治這些「壞分子」:「我覺得社會已給了無限次機會予港大學生,校方今次須真正面對學生存在的問題。」

陳偉強:禁足令只是「權宜之計」

對於校方決定無限期禁足令的處罰,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做法比較「怪」。
對於校方決定無限期禁足令的處罰,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做法比較「怪」。

問及港大對於此事的處理方法,是否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之嫌?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就認為,禁足令估計是校方的「權宜之計」,屬「中性」,當中無所謂輕與重的討論。

陳偉強解釋:「因為我估計(校方)要將事件交紀律委員會處理,一定不會那麼快有結果,因為要給(涉事)學生解釋時間,要2至3個月。她(校方)又覺得,如果短期內無一個處分,又會被坊間以為放過那些人,所以用了一個權宜之計。」
陳偉強相信稍後校方還會繼續跟進處理事件:「如果你說最後只是一封簡單警告信,就屬於輕輕放下,如果之後有實際處分,例如解除學籍,就比較重。」

可仿效外國禁足一年

陳偉強因過去發表了一些反示威、反暴力言論,結果遭大批學生包圍近5小時,期間不斷遭鐳射筆照射,及以粗口指罵,更3次遭推跌,弄傷了腰臀位置,回憶起來仍心有餘悸。
陳偉強因過去發表了一些反示威、反暴力言論,結果遭大批學生包圍近5小時,期間不斷遭鐳射筆照射,及以粗口指罵,更3次遭推跌,弄傷了腰臀位置,回憶起來仍心有餘悸。

對於校方決定無限期禁足令的處罰,陳偉強就認為比較「怪」:「可能(決定)比較急,權宜之計,沒有考慮清楚,如果有個具體年期,我想受罰一方都會比較心服口服。」

他建議,可仿效外國做法,對涉事學生發一年禁足令處分:「用這個所謂禁足令,其實外國都有。我舉例,美國學校裏面,學生打人,即使無受到檢控,學校都有可能禁他一年內不准進入校園,對學生來講,有警告作用,以儆效尤。」

建議移走校內「國殤之柱」

高志活製作的所謂「國殤之柱」。
高志活製作的所謂「國殤之柱」。

對於坊間質疑港大校園問題多多,包括校園內的六四「國殤之柱」矗立23年扔未移走,陳偉強對此深表認同,更認為這顯示過去幾十年來,校方處事軟弱及投鼠忌器。

「每個人對不同事物都有不同看法,但校園是一個公眾地方,如果學校讓它擺放,代表學校或大部分人認同這個政見。如果不是這樣認為,但又讓它繼續擺放,就給人感覺校方是投鼠忌器。」陳偉強強調,學校是公眾地方,不是少部分人表達政治立場的地方,不適宜繼續擺放「國殤之柱」,理應立即挪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