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劇協「紅線風波」後有感而發 高志森盼藝術資助重新審視 提升愛國愛港題材關注度

去年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邀請了政治漫畫家尊子及前港台記者蔡玉玲擔任頒獎嘉賓,典禮上提到「紅橋」、「紅線」等話題。藝術發展局因此批評「不能接受」,決定扣減去年頒獎禮最後一期贊助和今年的贊助,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亦決定不再借出場地,因此引發一場「紅線」風波。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頒獎禮似乎已陷入「軟對抗」泥潭。身兼藝發局主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則表示,藝發局拿政府公帑,有責任將違反《國安法》的風險降到最低。資深舞台監製及電影人高志森對此表示認同:「不要拿阿爺的錢來冚阿爺一巴。」即是用政府錢來反政府。
不過高志森指出,風波過後更應該思考的是,如何重新審視資源投放問題:「例如23條立法,你可曾見藝發局或者電影發展局,有1蚊拎出來協助推動?(答案)係零!」申請成功的作品不是「坐輪椅」、「弒父殺母」,就是「精神分裂」等負面題材,相反愛國愛港正能量題材,申請時卻常被打入冷宮。

文:郭延桐 圖:黃冠華

第31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去年6月14日在葵青劇院演藝廳舉行。
第31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去年6月14日在葵青劇院演藝廳舉行。
頒獎禮邀請前港台記者蔡玉玲(中)擔任頒獎嘉賓。
頒獎禮邀請前港台記者蔡玉玲(中)擔任頒獎嘉賓。
亦邀請了政治漫畫家尊子(中)擔任頒獎嘉賓。
亦邀請了政治漫畫家尊子(中)擔任頒獎嘉賓。

葛珮帆: 有煽動製造對立之嫌

葛珮帆指有煽動製造對立之嫌。
葛珮帆指有煽動製造對立之嫌。

第31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去年6月14日在葵青劇院演藝廳舉行。翻看頒獎禮當天直播內容,發現大約開始後20多分鐘,兩位主持人在介紹頒獎嘉賓蔡玉玲前,花了約5分鐘時間,以頒獎禮主題「勇氣」,討論哪些關於戲劇的崗位需要具備「勇氣」。

期間兩人的對話多次提到「嗰條線」,「你諗吓,日日望住嗰條線,真係人都癲」、「我哋今晚不如唔好講嗰條線,好敏感呀」,又提議大家有機會可以上台 「可以踩吓佢」、「感受吓、踐踏吓條紅色嘅橋」。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頒獎禮當天兩位主持人多次提到「嗰條線」,分明「意有所指」、「語帶雙關」。演技固然了得,但似乎陷入「軟對抗」泥潭。主持人炮製社會話題,有煽動製造對立之嫌,作為資助方的藝發局也遭無妄之災,聲譽受損。

香港戲劇協會表示不理解藝發局終止資助的決定,產生了「藝發局政治打壓」的輿論。葛珮帆反駁,頒獎典禮的嘉賓並非如以往般的舞台劇泰斗,亦不是贊助機構高層或政府及藝發局代表,而是與舞台藝術不太相關,且有反建制政治色彩的外行人。如此刻意安排,確實讓人產生把藝術活動不合理地政治化的觀感,與藝發局資助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的初心背道而馳。

高志森: 劇協包裝掩飾政治動機

資深舞台監製及電影人高志森斥責劇協反駁理據只是包裝掩飾。
資深舞台監製及電影人高志森斥責劇協反駁理據只是包裝掩飾。

劇協早前召開記者會,會長馮祿德逐點反駁藝發局,批評局方帶有偏見去看整件事:「當帶個眼鏡有顏色,睇咩都有顏色。」他要求藝發局收回有關指控。

資深舞台監製及電影人高志森斥責劇協的所謂反駁理據,只是「包裝掩飾」:「掩蓋他們暗地裏所發動的行為的動機。」劇協選擇用這個話題和邀請這兩個嘉賓,很明顯「這個組合本身就是一個政治宣傳」,為某一種政治聲音去「發聲」。

作為一個戲劇工作者,高志森認為劇協的連番操作很「荒謬」:「每個寫劇本的人,他為甚麼要寫這個場面?為甚麼要寫這句對白?都是有動機的。類似情況,一個導演他要拍甚麼鏡頭?為甚麼用這個角度拍?甚至他為甚麼找這個演員去演這個角色?背後一定有理由。你不要告訴我沒有,肯定是有,這是我們從事戲劇創作很基本的一種做事方法。」

不容許拿公帑反政府

藝發局指,頒獎禮主持人以「紅橋」、「紅線」意有所指、語帶雙關。
藝發局指,頒獎禮主持人以「紅橋」、「紅線」意有所指、語帶雙關。

高志森認為,藝發局拒絕再資助是非常正常的反應:「以前政府不知甚麼原因,一隻眼開一隻眼閉也好,或者怕了他們也好,會繼續資助,現在只是正常反應……表明你不要拿阿爺的錢來冚阿爺一巴。現在劇協的做法就是耍花樣,拿官方的錢、拿納稅人的錢去耍花樣,耍花樣即掉轉頭來反對官方、反對納稅人。」

至於有立法會議員就認為,藝發局覺得對方有不當之處,應先溝通給予解釋機會,甚至覺得對方有錯,亦應給予警告或要求道歉,「唔係直接判死罪」。高志森對此並不認同:「看到劇協面對記者時,各種反抗,看不到有溝通空間。或者認為對方有道歉空間?我覺得幾乎是零。」

建議加上愛國愛港條款

劇協宣布,今年的頒獎禮擬於4至5月舉辦,雖未獲藝發局資助,為籌募經費將舉行義賣籌款。
劇協宣布,今年的頒獎禮擬於4至5月舉辦,雖未獲藝發局資助,為籌募經費將舉行義賣籌款。

高志森表示,早前訂立《國安法》又或者23條立法,都清楚告訴香港的文化藝術工作者:「不要在國家安全、香港特區政府安全、社會安全這些問題上去挑戰。」因應今次劇協紅線風波,他建議藝發局在資助申請條件上,應加入愛國愛港等內容條款要求,避免同類件再度發生。

這次風波過後,高志森認為當局應重新審視資源投放問題:「例如23條立法,你可曾見到藝發局或電影發展局,有1元拿出來去協助推動?零!甚至很多人認為,拍些作品、拍些短片鼓吹23條就大件事。」高志森強調,推動落實政策的文化藝術相關官員,例如藝術發展局、康文署、電影發展基金等,都應該重新審視資源投放問題。

負面題材易獲資助

劇協1月19日召開記者會。
劇協1月19日召開記者會。

根據高志森觀察,那些負面題材的創作更容易申請到資助:「無論戲劇還是電影,我們經常見到政府會支持那種釋放負能量的作品。例如住籠屋、坐輪椅、弒父殺母、精神分裂,又或者某些主流意見不認同的同性戀,反正就是一些對社會很負面的內容。」

高志森強調不是這類題材就要禁止,就不能拍,絕對不是,只是文化藝術相關官員,手裏拿着資源,是不是可以有所選擇,選擇資助一些釋放正能量的電影和戲劇?

觀眾看到的世界都很灰暗

劇協1月19日召開記者會,會長馮祿德批評藝發局指控無理,帶有色眼鏡看待,損害業界尊嚴。
劇協1月19日召開記者會,會長馮祿德批評藝發局指控無理,帶有色眼鏡看待,損害業界尊嚴。

藝術同時是一種意識型態,用於表達或傳播。藝術要感染觀眾,高志森質疑太多負能量題材,會不會帶有一種傾向,讓觀眾「看到的世界都很灰暗」。

最令他氣憤的是,愛國愛港正能量題材,申請資助時卻「鹹豆無粒食」,經常被打入冷宮:「現在我們講愛國教育,我們講國民教育,講大灣區建設、大灣區合作,政府是不是應該在有選擇的情況下,將文化藝術資源投放在這裏,建立愛國愛港意識,鼓勵我們融入整個灣區?我覺得劇協風波後,這是最應該思考的問題。」

寄語年輕藝術家毋須擔心

高志森認為,愛國愛港正能量題材,申請資助時卻「鹹豆無粒食」。
高志森認為,愛國愛港正能量題材,申請資助時卻「鹹豆無粒食」。

劇協在Facebook發文,表示今年第32屆香港舞台劇頒獎禮定於4至5月舉行,為籌務經費,劇協將進行義賣。有劇作家轉發帖文,指香港創作自由收窄,聲稱很心痛年輕藝術家在打壓下要作出適當妥協,觸摸何謂紅線。高志森對此不以為然,表示年輕一代根本毋須擔心。

「如果你不是立心不良,你無意犯法、無意做間諜、無意幫助外國政治勢力反中亂港,你沒有這種意圖,你怕甚麼?當然,如果你說創作自由被扼殺,因為我的創作就是要反中亂港,就是要顛覆中國政權,那你真的要怕。」

楊潤雄: 扼殺創作空間屬混淆視聽

就藝發局終止對劇協資助的決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政府予以支持和認同。
就藝發局終止對劇協資助的決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政府予以支持和認同。

就藝發局終止對劇協資助的決定,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政府予以支持和認同。

楊潤雄早前發新聞稿,表示政府支持和認同藝發局決定,強調政府部門及受政府資助機構,須確保公帑和公共資源運用得宜,並只會用於支持內容合適的項目。藝發局確保公帑只會資助及支持內容合適的藝術項目是理所當然、用得其所,符合政府對藝發局的要求和期望。

楊潤雄解釋,任何文化藝術活動獲公帑支持與否,屬於資源用得其所的問題,絕非限制創作。對於有個別意見認為藝發局這次決定影響甚至扼殺創作空間,楊潤雄反駁是本末倒置、混淆視聽,政府絕不認同此等無理言論。

藝發局: 停止資助經過審慎討論

藝發局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
藝發局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

藝發局回覆《堅雜誌》時重申,是次扣減資助乃經由藝發局藝術支援委員會先作審議,再交大會作最後決定,過程中已作審慎討論,包括審視藝發局給予劇協多年資助的紀錄,以及該次頒獎禮作出不尋常安排等因素後,所作之決議。

藝發局1995年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藝發局的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等。

所有獲藝發局資助的計劃,包括年度資助、計劃資助等等,均會要求與局方簽署合約,承諾及履行合約內容,包括在資助期內遵守香港法例,獲資助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或削弱藝發局聲譽或對其造成不利影響等等。

如獲資助藝團在任何方面違反合約內容,藝發局可以行使暫緩、調整及停止該獲資助藝團於該資助年度的資助撥款的權利。作為政府資助的法定機構,藝發局在照顧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有責任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霍啟剛: 未來審視申請會檢視團體往績

身兼藝發局主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表示,作為主席他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
身兼藝發局主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表示,作為主席他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

身兼藝發局主席的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表示,作為主席他尊重委員會討論結果。

霍啟剛強調,藝發局屬法定機構,運用公帑要特別謹慎,包括分配資源上能否盡量降低可能違法,甚至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風險。雖然藝發局不是執法機構,但作為公帑分配者,有責任把風險降到最低。
「藝發局拎政府公帑,我哋唔係執法機構,唔係話邊個,或者某事某個語言是否觸犯法律,我哋唔係去判斷呢件事,但我哋有責任將風險降到最低。」霍啟剛指藝發局資源緊絀,審批時非常謹慎,長期獲資助的項目是因為長期對藝術發展有貢獻,不存在「我不嬲攞開,就每年都要攞」的說法。未來審視申請時更會檢視團體往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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