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果嶺村,一條座落九龍的古舊村落,400年前已經建村,卻被政府認定為「寮屋區」。急於覓地解決房屋問題的特區政府,2019年宣布清拆茶果嶺村大計,至今年7月終於出手,宣布拆村,並在原址興建包括6座公營房屋的6,750個單位,預計2030年前建成。
茶果嶺村早在清政府租出界限街以北予英國時已存在,卻因為殖民地政府的政策而無法獲承認為原居民。他們不單沒有丁權,甚至連村屋也變成寮屋,隨時有被強拆危機,而這一天已越來越近。
茶果嶺村不少村民不算特別富裕,但在2018年新標準下,亦難以獲安置上樓入住公屋。村民希望政府體恤他們的歷史情況,特事特辦,豁免資格審查上樓。服務該村的區議員亦表示,希望政府給村民一分尊重,讓最多人可以「上樓」,處理好安置賠償問題。
文﹕李向榮 圖、黃冠華
70歲鏡叔:難捨人情
走到油塘茶果嶺村,驟眼一看盡是鐵皮屋,村外圍有廢鐵、廢紙回收廠,很難想像這條村落竟然有400年歷史。可是走入村內窄巷,猛然發現不少房屋,真身原來都是用石頭建造,很多都有過百年歷史,而石頭則來自附近舊礦場。因為政府在上世紀80年代將這些村屋「冠名」成寮屋,村民因應法例所限不能大修,很多僅能以鋅鐵包着,變成今天的模樣。
政府決定清拆的消息,其實早已傳遍茶果嶺村。對於世世代代在茶果嶺生活村的老村民來說,頓生前路茫茫之感。
「我今年70歲,還會有人請我嗎?如果不拆,我做得到就做,都要搵食。」鏡叔是茶果嶺村「榮華冰室」的老闆兼伙記,獨自一人經營一間小小冰室。這間冰室1963年開業,始創人是鏡叔爸爸。戰後兩父子到香港生活,在茶果嶺村定居並開設冰室,一做就差不多60年。
對鏡叔來說,「茶果嶺」不僅是個地名,而是生活在當中活生生的人:「最不捨的是人情,人情最好,我們一代,個個都好,由街頭行到街尾都認識。」鏡叔雖然不捨,但也得接受清拆命運:「唔捨得都無辦法,社會一路進步,無理由停留,是需要建設的。」
吳先生:該保留的望可保留
「我的心態是順其自然,在這裏住了66、67年,但政府如果要發展都冇計。」另一位在村內經營士多的吳先生說,茶果嶺村說清拆說了幾十年,今次「應該真係拆」。
吳先生希望政府拆還拆,可以保留的的都希望能盡量保留:「最好可以留返村公所給我們開下會,最好重開四山公校,給小朋友讀書。」四山公立學校於1952年創立,1993年因收生不足而停辦,吳先生說,四山公立學校若能復辦,人們日後便會記得,這裏曾經有過一條古村,叫茶果嶺村。
重建成6幢臨海公營房屋
面對房屋短缺這個老問題,特區政府近年積極覓地建屋,其中九龍多條舊鄉村,地理位置優越,成為政府目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019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會「收回位於市區並適合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的茶果嶺村、牛池灣村和竹園聯合村寮屋區的私人土地,以加快發展這些合共7公頃的市區用地,重建為以公營房屋為主的新社區」。
今年7月初,政府終於出手,公布茶果嶺村規劃研究,建議將該處清拆重建為6幢臨海公營房屋項目,提供約4,500個單位,而毗連茶果嶺村的舊高嶺土礦場第二期項目,亦會建約2,250伙單位。兩地合共6,750個單位,預計2030年起落成,成為坐擁無敵海景的房屋項目。
只保留「羅氏大屋」及天后廟
其實茶果嶺村民多年來都不甘被滅村,由於村內有部分為私人地,居民組織「茶果嶺鄉民聯誼會」曾夥拍私人發展商,於2020年3月向城規會申請發展該區,估計興建5,643個單位,當中大部分為公營房屋。
到今年2月,他們再修改圖則,將住宅單位數目減至4,984個,當中公營房屋單位4,660伙,私宅324個。圖則所見,聯誼會放棄大部分茶果嶺村,只保留少許土地發展私人房屋。
可是城規會未完成審議之前,政府已自行宣布清拆大計。初部估計,茶果嶺村內大部分建築物都會被清拆,只會保留歷史建築「羅氏大屋」和天后廟。
羅燕生:鄉村權益被削弱
茶果嶺村是「九龍十三鄉」的其中一員,上世紀60年代全盛時期,人口多達2、3萬人。及至2019年政府數字顯示,該村共有475間已登記寮屋。雖然擁有悠久歷史,甚至比英國來到前還早在該處生活,但村落卻得不到新界原居民的地位和待遇。
「我阿爺落戶在這裏已過百年,有人比我們更早落戶,可以追到8至9代,有文獻證明他們最早來這裏打石。」茶果嶺居民關注組主席羅燕生說,一直在茶果嶺村生活的人,也應該算是原居民:「只是我們鄉村的權益被削弱了。」多年來,居民為此質問政府但都不得要領:「你(政府)說原居民的定義是甚麼?我們的身份證、出世紙,都是茶果嶺出生,幾代人在這生活,但政府沒有給我們答案。」
1937年刊憲劃為「新九龍」
翻查資料,九龍十三鄉不被列為新界鄉村,和殖民地年代香港政府的政策有關。1898年,清政府和英帝國簽訂《展拓界址專條》,清政府向英帝國租出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土地、以及及附近超200個離島,為期99年。
理論上,包括茶果嶺村等「九龍十三鄉」都在租借範圍內,但香港政府在1900年發表的《新界報告書》中,指「九龍山脈以南,東起至鯉魚門,西至荔枝角的土地,不應包括在新界之內」。政府其後在1937年刊憲,將界限街以北至獅子山之南這些原屬《展拓界址專條》內稱為新界一部分的土地,劃為「新九龍」,以便和界限街以南原有的「九龍」區別。
殖民地政府「新界」定義不同
雖然到了今時今日,「新界認可鄉村」的定義仍為「 1898年或之前已經在新界存在的鄉村」,但由於殖民地政府所制訂「新界」的定義,並非《展拓界址專條》所指的界限街以北,故九龍十三鄉得不到「新界認可鄉村」的身分,茶果嶺雖有幾百年歷史,仍被定義成寮屋村,一直無法建新村屋,多年來只能修修補補。
「有一些羅氏宗親兄第,他們在茶果嶺村擁有私家地,火災之後他們曾向港英政府申請建丁屋,卻完全被拒絕,不許重建,但我們是符合所有條件。當時官員講到明不會有三通(水、電、排污),不會批准。」羅燕生認為,世世代代在茶果嶺村居住的村民,絶對是原居民,人數到目前為止不下數百人。
寮屋居民安置「統一安排」
羅燕生說,茶果嶺村的業權相當複雜,有私家地、納糧地、公家地(霸王地),又有些清代已有的「三角紙」,但到1982年地政署來登記,所有房屋一律變成寮屋。
過去政府以「項目為本」,即按個別個案處理方式處理安置事宜,2018年,政府更改政策,受清拆影響寮屋居民安置變成「統一安排」。受影響村民要入住房委會的公共房屋,必須具備和普通市民一樣的資格,否則只能安置到由香港房屋協會發展及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新安排下,獲安置寮屋戶的居住年期下限,由原來最少10年縮短至2年,特惠津貼額由48,384元至60萬元,上調至最低60,480元至120.96萬元。計算方式則以建築物的面積及居住年期作為標準。
村民憂慮未能獲得安置
羅燕生憶述港英政府在上世紀80年代,因應興建東區海底隧道而要清拆部分茶果嶺村,包括「鄧氏大屋」部分時,處理安置的政策,比現在開列的更慷慨:「那時村民大多得到合理賠償,也可以原區安置到觀塘區的公屋單位,但現在卻是人心惶惶。」
村內「寮屋」都是在80年代初登記,羅燕生不滿現政府提出清拆時,卻以2018年的新例執行,欠村民一個公道:「你(政府)應該根據當時條款來處理,不是說你鍾意就改,倒不如改成完全不需要對你們負責任,就來收回土地,這樣政府豈不是更完滿?」
羅燕生解釋:「我們2018年時曾作過一次統計,52%村民贊成清拆茶果嶺,但數月前調查發現,因為政府政策不明朗,現在是有七、八成人不贊成清拆。」村民都非常憂慮,究竟政府會否安置他們:「當時很雀躍,以為政府會有妥善安排、適當安置,以為可以上樓,但現在政府沒有給他們答案。」
恐官員簡介會變「諮詢會」
政府早前曾為此事向村民舉行簡介會,但羅燕生透露,村民擔心簡介會變成「諮詢會」,開過會後便當作完成諮詢:「以前收其他村都是這樣,政府官員簡介一下當完成諮詢,所以關注組在會上已再三表明,村民並沒有接受政府的安排。」
至於如何才能令村民滿意?羅燕生這樣認為:「睇返我們祖國的遷拆安排都幾好,反而我們香港就做不到。(政府)有問不答,早前在區議會,十多位區議員『質』政府,但官員都沒有給我們答案。可能遲啲會有啦,但居民就很擔心,覺得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清拆。」
目前村民面對的最大困擾,是他們幾代在村內生活,雖不算富裕,但也會薄有積蓄,因此可能不符合入住房委會公屋的資格。雖說房協可提供「專用安置屋邨」,但按照目前房協單位的租金,對村民,尤其長者來說,是很大經濟壓力。翻查資料,目前房協乙類屋邨出租單位(符合村民申請類別),市區單位租金由4,600元到8,900元不等。
「長者村民本身以為,你不拆村他們拿着積蓄可以『慢慢搣』,現在清拆的話可能要花盡棺材本才可以上樓。」羅燕生希望政府在清拆茶果嶺村一事上,能特事特辦,否則可以引來反效果:「你條例改變,我們不能改,我們是要求合理(賠償)、合適(居所),我們不是生意人,我們要的只是一片瓦而已……我們今日有一片瓦遮頭,只希望政府拆茶果嶺的時候,還給我們一片瓦而已……如果他日拆屋,然後說我不合資格上樓,我就連家都失去。這是村民最擔心的問題。」
呂東孩:給老居民一份尊重
「我希望政府在資產入息審查方面,可以靈活一點去處理,就算你(政府)不是一刀切免去資產入息審查,但也可以劃線,例如82、83年已登記的人,即表明他們已住了40幾50年,這班人可否『網開一面』,免去他們的資產入息審查?」有份在區議會會議上為村民發言的當區區議員呂東孩認為,茶果嶺村村民的要求合理,因為他們當中有不少並非新入住人士,而是在這裏住了幾十年甚至過百年,「比英國人更早來到」,有特殊歷史地位,所以政府收地時要更人性化處理,給這些老居民一份尊重。
呂東孩說,他服務茶果嶺村20多年,對該村的人和事都非常熟悉,也很有感情。他覺得茶果嶺村是一個很有人情味的地方:「我同村民一樣,都係有不捨得,但畢竟時代進步,有些事還是要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