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解散的支聯會,與該會前主席李卓人,以及前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於2021年9月10日被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人都否認控罪,但案件提堂至今逾三年,仍未能開審。
本來案件有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開審,只是期間一波三折,因為先後要處理由鄒幸彤單獨提出,要求更換主審法官以及海外證人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的申請,法庭要到今年8月才能暫定2025年5月6日開始的審期。
今年10月底,法庭否決透過視像系統聽取海外證人證供的申請,鄒幸彤表示或要重新聯絡另一位專家證人,勢必令案件進程再次拖慢,是否能夠如期明年5月開審,實屬未知之數。
文:本刊記者
支聯會跟李、何、鄒三人同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自2021年9月10日提堂後,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三人還押監房看管。期間何俊仁2022年8月一度獲批准保釋外出,但七個月後便因被指干擾另案證人家屬被撤銷擔保。
本料2024年開審 鄒幸彤「親身上陣」訟辯
因為要處理鄒幸彤提出的初級偵訊,裁判法院要到2022年9月才能將本案交付高等法院排期審理。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2023年12月21日處理鄒幸彤的保釋申請時,首次透露已排期2024年2月進行首次案件管理聆訊,估計案件最有可能於2024年下半年開審。
當時陳官安撫各被告,指《國安法》案件被告等候審訊的時間不比一般高院案件為長,透露有其他案件等候三年仍未能開審。 同一天,之前一直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的鄒幸彤,表示審訊時不再聘用律師,會「親身上陣」進行訟辯。
法庭欲優先處理案件 鄒幸彤連串申請阻礙進度
2024年2月19日,由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姬組成的審判庭主持首次案件管理聆訊,意味着三位將會是本案主審法官。當日李運騰法官已明言,鑑於本案為《國安法》案件,受到公眾關注,故此會優先處理,並會用中文審理。了解過控辯雙方呈交的審前覆核文件,估計審期要長達70個工作天。另因鄒幸彤要求傳召專家證人,又要申請讓辯方證人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加上她又爭議是否讓黎婉姬法官參與是次聆訊,故無論如何本案不會早於12月前開審。
針對鄒幸彤提出的各項申請,法庭當日下達不同指示。首先,就傳召專家證人一事,控方表示要聯絡內地憲法專家製備報告作回應,法庭本來指定雙方在要在5月至8月期間交換報告並作回應,但因鄒幸彤未有聘用法律代表,要在獄中自行進行聯絡及交換文件等工作,所以要花更長時間。加上她的專家證人不諳中文,只會以英文撰寫報告,法庭亦要安排時間進行翻譯工作,故最終交換專家報告的程序要到11月4日才能完成。
與此同時,鄒幸彤又表示她欲傳召的辯方證人,包括上述專家證人,都身處美國等海外地方,故申請要求讓他們透過視像系統越洋作供。當時李運騰法官已質疑,香港有出入境自由,為何這些證人不能親身來港出庭? 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證人透過視像系統作供須提供特別理由,故此李官要求鄒幸彤在一個月內呈交證人名單及提交相關理據,並另外開庭處理她的申請。
所有法庭程序暫停 先處理鄒幸彤換官申請
但這個時候鄒幸彤又提出另一個問題,她質疑其中一名主審法官黎婉姬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聆訊,看過大量與本案有關但又因公眾利益特權而未有向辯方披露的材料,擔心黎婉姬法官會偏頗而申請更換法官。
就鄒幸彤提出的質疑,本案中所有牽涉法庭決定的程序都必須先暫停,待處理好換官申請,確定審判庭人選後,才能夠作出進一步的法庭命令。
當時李運騰法官已表明,本望在2024年內開審已不容易,申請換官勢必再延遲案件審訊,要求鄒幸彤盡快整理好理據,以書面提交予控方及其他被告作回應,而法庭亦須安排日子處理相關申請。
拒參與換官申請 李卓人、何俊仁要求盡快開審
最終換官申請聆訊排期在2024年6月24日進行,法庭亦安排了第二次的案件管理聆訊在2024年4月24日進行,審視控辯雙方執行之前法庭所下達指示的進度。當日無論是李卓人、何俊仁,以及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的支聯會,都表明不會參與鄒幸彤的換官申請。代表李、何二人的沈士文大律師,要求盡快開審案件,但李運騰法官表示必須先處理由鄒幸彤提出的申請才能排期。
另外,鑑於新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以及經修訂後的《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都訂明牽涉國家安全的案件不能讓證人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李官因此提醒鄒幸彤,是否仍要提出相關申請。
暫定排期明年5月開審 審期75天
其後法庭在6月24日聽取鄒幸彤就更換法官申請所作的陳詞,兩星期後就頒下判詞駁回她的申請。
8月28日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鄒幸彤仍堅持嘗試提出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申請,法庭只好排期於10月28日開庭處理。為免再耽擱審訊,法庭亦暫定案件於2025年5月6日正式開審,審期75天。
在10月28日進行的視像作供申請中,鄒幸彤表示她欲傳召的5名海外證人,其中一人為美國政治社會及民主理論學者、史丹福大學政治及社會學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級研究員Larry Diamond,他將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其餘四位則為陳述事實的證人,包括目前身處美國的民運人士方政、人道中國組織創辦人周鋒鎖、丹麥雕塑家高智活以及民運人士吾爾開希。
視像作供申請被拒 鄒:專家證人不會親身來港
雖然已有相關條例明文規定,但鄒幸彤嘗試以有關規定造成《國安法》被告跟一般被告有差別待遇問題,違反《基本法》。又聲言相關條文或修訂,是針對她個人所作出 ,以及控方所依賴的國安委判斷並無法律效力等理由提出爭議。法庭聽取她的陳詞後,退庭考慮了15分鐘就拒絕了她的申請
鄒幸彤提到,除了Larry Diamond教授之外,其餘四人都有被拒入境或被拒中國簽證的經歷,故此他們唯一可以作證的渠道,只有視像作供。Larry Diamond教授亦已明言不會親身來港作供,故此在視像作供申請被拒後,鄒幸彤或須找另一名專家證人作替代,意味着她要重新再走一次聯絡專家、製備報告甚至是翻譯等程序,需要時間數以月計。
鑑於目前距離開審日尚有半年,因此李運騰法官叮囑控辯雙方盡快就證人安排進行商討,有需要時再以書面向法庭索取指示,省卻再排期開庭的時間。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候審時序
2021年9月10日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提堂。
2022年2月至6月期間
法庭準備將本案交付至高院審理期間,鄒幸彤曾申請撤銷報道限制以及展開初級偵訊等提出多次法律爭議。
2022年9月9日
法庭就鄒幸彤申請展開的初級偵訊作出裁決,裁定證據足以將鄒幸彤交付至高院審理。
2023年12月21日
鄒幸彤向高院申請保釋被駁回,法官陳慶偉曾預料案件可於2024年下半年開審。
2024年2月19日
第一次案件管理聆訊,鄒幸彤表示已物色身處美國的教授擔任辯方專家證人,控方則表示或需邀內地憲法專家回應辯方專家報告。法官李運騰表示本案正審無可避免會被拖延。
2024年4月24日
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李運騰解釋須先處理好鄒幸彤提出的「換官申請」後,才能處理鄒另外提出的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申請,故未能確定審訊日期。李官表示法庭亦希望盡快處理。
2024年8月28日
法庭駁回鄒幸彤的「換官申請」後進行第三次案件管理聆訊,法官李運騰指本案不可無了期等待,故正式排期於2025年5月6日開審,並指這已是最早的空檔,因三位主審法官都有其他案件需要處理。
2024年10月28日
法庭駁回鄒幸彤提出的海外證人視像作供申請,鄒幸彤表示可能需時另覓其他專家證人替補。此外,鄒幸彤再次要求控方釐清指控支聯會牽涉了何種「非法手段」,否則在沒有焦點之下審訊可能會「無比漫長」。法官李運騰表示要留待開審當天才處理這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