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紀念館】(2) 負重改變影響大廈結構 工程師:商廈設紀念館危機重重

支聯會於2013年底斥資976萬元 買入尖沙咀富好中心物業開設六四紀念館,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指在該處進行紀念活動違反公契,又指單位內不可進行具滋擾性或非法活動,開設紀念館後,可能吸引大批記者和市民參觀,對大廈居民造成不便,要求放棄紀念館用途。 事件鬧上法庭,支聯會最後決定閉館遷出,2016年以928萬元將上述物業蝕讓。今次轉戰旺角,支聯會主席何俊仁則稱,他們有專人研究過,今次成功被人挑戰的機會「細好多」。

地下大堂指示牌凌亂,未見10字樓有六四紀念館。
地下大堂指示牌凌亂,未見10字樓有六四紀念館。

「造成不便或阻礙」違公契

翻查藝旺商業大廈的公契,未有明文禁止開設紀念館或展覽館,只籠統地列出「大廈禁止單位用作招待所、音樂表演場地、跳舞學校以及色情事業等」。

然而,大廈公契第10條列明,「業主不得製造噪音,或對其他業主造成不便或阻礙」。藝旺商業大廈一梯兩伙,只有一部電梯,六四紀念館設於10樓,參觀人流勢必加重電梯負荷量,或會對其他樓層業主及租客「造成不便或阻礙」。

法律界人士伍毅文說,紀念館正式開放後,可留意是否真的對其他人構成不便,才可知道有否違反大廈公契。

大量人流建築物不勝負荷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

六四紀念館座落的藝旺商業大廈,預期在紀念館正式開幕後會帶來人流,有可能構成負重和消防隱患。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表示,商業大廈在興建的時候,會將建築圖則交予屋宇署審批:「如果列明是寫字樓,就應該用返做寫字樓。」

黃澤恩表示,寫字樓的負重限制和展覽館不同:「這不單是展覽館的問題,而是樓下的問題。」他說,如果負重過大,樓下單位擔心「冧樓」也不無道理。

另一個是可容納人數問題,黃指寫字樓原預計有一定人數,但大廈一旦發生火警,才發現多了幾十個參觀者在內:「消防員未必預計到咁多人,亦未必救到咁多人,隨時連消防員都死埋。」所以商業大廈限定作寫字樓用途是有原因的。

消防處回覆已接市民投訴

黃澤恩指出,以往有人在商業大廈經營卡拉OK、舞廳等,都曾引發過安全隱患,至於六四紀念館有沒有違規,就需要更多資料調查:「我唔係驚咗講六四,就算你(記者)問我商業大廈用來轉食肆,我都係同一個答案。」

消防處回覆本刋查詢,披露該處早於4月1日,已接獲藝旺商業大廈10樓有關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投訴,遂於4月3日派員到上址巡查。

大廈有樓層的後樓梯,放滿雜物。
大廈有樓層的後樓梯,放滿雜物。

兩應急照明失效及疑改建

消防處指出,消防人員巡查期間,發現上址單位內有兩個應急照明燈未能有效操作。該處會向有關負責人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要求負責人於指定期限前消除該火警危險。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如有關負責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遵辦有關「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判處第6級罰款(即十萬元),並可另判處罰款每日一萬元。此外,另在單位內發現有懷疑違規改建的情況,已轉介相關政府部門跟進。

消防處又指,任何人士如欲在任何場所經營公眾娛樂場所,可根據有關法例向發牌當局申領牌照。消防處在收到有關申請的轉介後,會審視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和派員實地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包括場地設置及活動性質等,並制訂合適的消防安全規定以供申請人遵辦。在確定處所已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後,該處人員會向申請人發出《消防證明書》。然而根據記錄,消防處並無接獲有關申請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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