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亂反正】(2)助美蒐集香港官員資料 涉違私隱條例

美國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反對派議員若助美國蒐集香港官員個人資料,可能會涉及違反私隱條例。
美國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反對派議員若助美國蒐集香港官員個人資料,可能會涉及違反私隱條例。

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香港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公開表明希望美方盡快啟動制裁,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個別區議員則表明,將協助美國蒐集一些資料。

對此,顧敏康指出,有關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看美國是否真的會制裁香港的政府官員和警察,美國也會考慮中國的反制:「我們希望美國只是宣示性的,但不能排除他們會去做。」他認為,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不會袖手旁觀,必然會有反制措施。

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如果助美國蒐集香港政府官員和警察的資料,則要看他們是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顧敏康指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3條寫明,禁止除在指明情況外將個人資料移轉至香港以外地方,「雖然這一條尚未實施,但也不等於不可啟動」。如果出現這些情況,根據第50條,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如不執行可以構成犯罪。

因應這些情況,政府也應該採取一些防範和針對性的措施,應該對主要官員和警察的一些敏感資料加以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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