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1)創辦「香港監察」游說外國制裁 漠視國安處警告拒刪網站 羅傑斯面臨全球通緝

2017年在英國成立的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早前被本港警方國安處通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要求在72小時內刪除網站,惟遭該組織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拒絕,反呼籲各國加強制裁香港,又謂自己「絕不噤聲」。

據消息人士透露,羅傑斯未有跟從國安處按《港區國安法》的要求移除訊息,明顯違反該法例,國安處日內行動後,羅傑斯將會是自《港區國安法》實施、首個面臨全球通緝令的外籍人士。

文:本刊記者

「香港監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
「香港監察」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日前自爆收到來自香港國安處的電郵,指控他創立的「香港監察」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從事嚴重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游說外國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以及從事其他敵對活動,以及嚴重干預香港特區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實施法律或政策」。

電郵中並指,羅傑斯作為該組織執行總監,可能將面臨3年監禁或港幣10萬元罰款。據悉,國安處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第4項的權力,要求將相關危害國安的訊息移除。

呼籲非常任法官集體辭任

羅傑斯以中文撰寫親筆信,聲稱願以自己自由換取釋放香港「政治犯」。
(羅傑斯Twitter)
羅傑斯以中文撰寫親筆信,聲稱願以自己自由換取釋放香港「政治犯」。 (羅傑斯Twitter)

不過,羅傑斯拒絕移除該網站,指自己必定堅持服務香港,「為香港發聲」,又認為自己並無違法,更指「若果我正式被起訴,這將是向國際社會發出的一個警號,顯示外國組織在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權利受損」。

他其後在天亞社新聞網(UCA News)撰文,稱自己安全身處倫敦,除非他踏足香港或與香港有引渡協議國家,「否則中共政權除一如以往5年般威脅、恐嚇和騷擾他外亦無能為力」。羅傑斯續呼籲各國加強制裁,並呼籲英國、澳洲和加拿大的本港非常任法官一致辭任,撤出香港司法體系。

羅傑斯其後又在其社交平台刊登以中文撰寫的親筆信回應事件,指自己「正為香港自由和自主發聲」,又呼籲國際為「港人伸出援手」,形容自己與港人「並肩同行」。他續指,願用他的個人自由,換取釋放黃之鋒、黎智英、戴耀廷等「政治犯」的自由,文末更以「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作結。

彭定康羅冠聰 先後發聲「護航」

末代港督彭定康。
末代港督彭定康。

事件公開後,英國外相卓慧思(Liz Truss)、「末代港督」彭定康、同被香港警方通緝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等人,先後為「香港監察」發聲。卓慧思發新聞稿回應指,港府的行動「無理」,當局藉威脅「香港監察」,「明顯企圖令那些捍衞香港人權的人噤聲」(Clearly An Attempt To Silence),做法「是不可接受的,亦永遠不會成功」(Unacceptable And Will Never Succeed)。

而身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的彭定康則表示,香港警方向該組織發的信是個可恥的例子,顯示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北京的朋友和他們在香港的追隨者,試圖扼殺香港言論和資訊自由,並將缺乏理據、自由和誠信的行為延伸至國際社會。

多國批評「損害香港自由」

此外,多國代表也就事件發表了評論。德國人權事務專員阿穆茨貝格(Luise Amtsberg)日前在Twitter稱,香港警方試圖令「香港監察」保持沉默,即使發生在香港境外,證明《港區國安法》旨在破壞、扼殺言論和新聞自由,完全不能接受。帖文獲德國駐港總領事館在Facebook轉載及翻譯成中文。

歐盟外交事務及安全政策發言人馬斯拉里(Nabila Massrali)亦在Twitter表示,「香港監察」成為首個收到香港警方國安處正式警告的公開知名海外組織,證實了歐盟對《港區國安法》有損香港以至海外基本自由的憂慮。

首個全球通緝的境外非華人

「香港監察」 網站仍在運作更新。(網頁截圖)
「香港監察」 網站仍在運作更新。(網頁截圖)

警方回應事件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截止目前,「香港監察」的網頁已經顯示為無法瀏覽,但其社交網站仍在繼續更新,港人可以透過「翻牆」瀏覽該網站。

據消息人士向《堅雜誌》透露,羅傑斯未有跟從國安處按《港區國安法》的要求移除訊息,明顯違反該法例,國安處日內行動後,羅傑斯將成為《港區國安法》自2020年6月30日實施以來,首個面臨全球通緝令的境外非華人。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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