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十三鄉,是指位於東九龍一帶的十三條鄉,即沙埔(今部分東頭二邨、石鼓壟道遊樂場)、衙前圍(今東頭二邨、美東邨、摩士公園)、竹園(今黃大仙上下邨、新蒲崗、鳳凰新村等)、大磡(今鳳德邨、龍蟠苑)、元嶺(今星河明居、南蓮園池、宏景花園等)、沙地園(今采頤花園)、坪頂(富山邨一帶)、牛池灣(彩虹邨、彩雲邨等)、坪石、牛頭角、茜草灣(今麗港城)、茶果嶺和鯉魚門,這些村落最遠在宋代時已有村民開始定居,多以務農、捕魚、打石為生。
1957年,港英政府決定收回獅子山以南一帶鄉村土地重新發展,計劃興建徙置區安置受影響村民,唯當時政府對受影響農戶、商戶及廠戶的賠償不作任何安排,私人屋地只象徵式以土地面積一平方呎賠償一毫,故引發村民強烈反對。十三鄉於是組成「九龍十三鄉聯合支援竹園村會」抗爭,但政府最後強行清拆,更將部分村民遞解出境,最後引發中英兩國外交風波。
在英國國會議員斡旋下,港府作出讓步,以換地方式收回私人土地,增加對農戶的賠償,以及編配徙置區舖位轉業維生,廠戶則編配徙置工廠大廠單位繼續經營,事件才得以平息。
「九龍十三鄉聯合支援竹園村會」之後接納英國國會議員建議,易名為「九龍十三鄉委員會」,1986年再易名為「東九龍居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