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葉劉現在大可以用「花生心態」去面對23條立法爭議,不過這並非她的品性。曾經的特區政府第一戰將,葉劉對23條有她的堅持,她認為不能將03年推的草案再拿出來,因為很多條文都已經過時,完全處理不到現在政府面對的問題。
「若然現時立法,當年的草案內容,很多條文已經過時,包括叛國罪。這是打仗先發生的,甚至是要有人宣戰。依家時代變了,無人宣戰,打了都沒宣戰,過時了。另外,『牽涉暴力或者武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現在也過時了,依家是用網絡、用科技、用金融,所以當年我處理呢條條例,好多嘢是過時的。如何更新法例,就需要保安局的專家,重新去評估現狀,國家安全威脅的是甚麼?然後再改進更新。」
釐清港獨爭議 言論自由空間更清晰
「有人認為港獨議題『連提都不給提』。現實不是這樣。如果你立法,這些會很清晰,很多人會明白甚麼情況下討論是沒有問題,反而令到言論自由空間更清晰。如果你要處理港獨,那條罪行是『分裂國家』,分裂國家不單單適用於港獨,疆獨和藏獨都適用,如果你要立這條法,大學法律系都要討論,合法的討論和鼓吹或煽動是不同的。其實我覺得,如果為分裂國家罪立法,對於釐清甚麼時候討論港獨合不合法的問題,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