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可撤銷推動 減廢不可停 文:文武

特區政府的垃圾徵費政策引起社會強烈的反彈,特首李家超今日(21日)在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時表示,本周將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及環境及生態局開會討論,下周將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總結「先行先試」,並解釋政府的想法和做法。筆者認為,垃圾徵費政府推行觸礁,主因是政府將政策的焦點錯誤地落在「徵費」之上,而非「減廢」,未來,不論政府如何調整政策,環保的方向不可偏離,「徵費」可暫停甚至撤回,但「減廢」仍須努力。

推動環保,減少廢物,優化環境,這是全世界在應對氣候變暖危機下達至的普遍共識,我們國家也不例外。早在2000年,內地就已經有部分城市開始推動垃圾分類的試點,透過垃圾分類,促進循環利用,減少焚燒垃圾的需求,而達至改善環境的目標。

2019年,上海成為內地首個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現在內地已有數十座「垃圾分類重點城市」,實施強制分類,近300座地級以上城市實行不同程度的垃圾分類,取得良好的效果。內地大城市推動以垃圾分類、循環再用為手段,達至減少廢物的政策,有值得香港借鑑的地方。

香港推動減少垃圾的政策,也已經有20年時間,但政策的主要方向錯誤地落在所謂的「寓減於徵」之上,就是希望透過徵收垃圾費,以用者自付為原則,希望達至減少垃圾的目的。
但事實上,在推動落實垃圾徵費的實踐中,導致許多問題,這是引發社會強烈反彈的主要原因。政府當局暫緩執行相關政策,改以試點收集社會意見後,再作決定的同時,須重新思考這項政策的目的,以及達至這一目標的合理方法和路徑。

政府一再強調,垃圾徵費的目標,並非是「徵費」,政府無意以「徵費」改善目前面對的財政困難,但是,假如垃圾徵費政策,除了「徵費」之外,並無建立完善的減少廢物,以及循環再用的體系,實在難以令廣大市民認同政府的說法,政府推動落實這項政策,遇到強烈的民意阻力,也無可避免。

為今之計,暫停、甚至撤回徵費,改以推動建立垃圾分類、循環再用體系,協助市民改變生活習慣,逐步減少生活垃圾,達至環保減費目的,才是正確的選項。

香港地小人多,城市十分擁擠,要求政府在每座住宅大廈,都安置足夠的垃圾分類設施,包括清潔便利的廚餘機,以及各類垃圾回收站等設施,並不現實。香港缺乏完整的工業體系,也沒有足夠的土地和工業設施可以用於環保回收,只靠香港一己之力,似乎也難以建立起完整的回收、循環再造的體系。這些現實的條件,確實令香港推動環保減費,倍感困難。

亦有意見認為,香港應發展高科技的環保焚化爐,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氣排放,並轉廢為寶,將垃圾轉化為能源,供應城市日常運作所需。不過,無論如何,垃圾焚化爐都不會成為受人歡迎的設施,選址興建無可避免地會有困難,香港仍應繼續推動垃圾減廢,循環再造。

推動減廢和循環再造存有困難,但絕不能因此而退縮,特區政府可以先在有條件的社區,建立起完善的垃圾分類設施,再逐步推廣擴大到全港各區,並加強公眾宣傳和教育,達至移風易俗的效果。

在建立循環再造和轉廢為寶方面,香港也應更積極地與大灣區合作,最好能建立起大灣區統一的循環再造和轉廢為寶的體系,讓廢物變為能夠創造出價值和利益的資源,共同建立優質環保的大灣區。

文:文武

資深傳媒人,曾任企業傳訊高層及在多間報館擔任要職。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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