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 有助完善地區治理 文:何漢文

日前,特區政府公佈了完善地區治理一系列改革方案,部份反中亂港人士質疑新制度下民政事務專員權力過大導致議會失衡,難以推展工作。

曾任黃大仙區議員,現任黃大仙西南分區會主席雷啟蓮認為相關評論實屬過慮及失實。經完善的制度不論是議會組成結構,以及賦予各區民政專員行使的權力,都是合情、合理,並且符合現時地區區情的實際情況,有效應對未來在地區治理中的挑戰。當然,在新制度下要全面提升地區治理水平與效能,一位有能力和魄力的民政專員是不可或缺。

以黃大仙為例。過去4年,由反中亂港分子把持的黃大仙區議會陷入完全失效狀態。黃大仙民政專員與地區團體力量拍住上,在地區發展上出心出力,做了很多務實有益提升地區治理的工作。

在3年新冠疫情中,黃大仙民政專員積極有效協調各政府部門及地區團體力量,共同走在抗疫前線,例如包裝及上門派發抗疫包,三無大廈消毒清潔工作,協助檢測站輪候運作等等。除防疫抗疫,專員在新蒲崗舊樓區協助在三無大廈安裝鼠擋,推進區內搣鼠及其他環境工作中取得顯著成果,街坊們讚不絕口。

在這四年,專員全力支持地區工作。在議會失效的情況中,專員實際工作貢獻,本身已與區議會主席應該發揮的職能無異,故此地區非常歡迎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新一屆區議會主席,更進一步落實良政善治,惠澤居民。

雷啟蓮與黃大仙民政事務署黃智華專員拍住上,協助街坊登記往返內地健康申報。
雷啟蓮與黃大仙民政事務署黃智華專員拍住上,協助街坊登記往返內地健康申報。

民政專員強化職能 有助完善地區治理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宣布完善地區治理一系列改革方案之後,有反對派評論指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會造成權力過大,憂慮區議會因此而導致失衡,本人對此卻不以為然。

(1)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不是新生事物,在80年代的區議會,已有民政事務專員以官守議員身份擔任區議會主席的先例;

(2)一直以來,各區都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主席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成員除了政府部門代表之外,區議會主席及區議會轄下各委員主席都是成員之一;根據我(何漢文)接近20年的區議會經驗,很多地區上的各項社區民生問題,在未上區議會討論之前,『地區管理委員會』已經作了深入的討論,並在主席(民政事務專員)的溝通協調下,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及區議員已就問題解決達成了共識方案。故此,加強了地區民政專員的職能,讓專員更能在社區實際須要與政府政策之間取得平衡,不但加強了地區治理的效能,也強化了實際解決地社區問題的效率。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曾言:『地區問題由地區解決』,!我相信由民政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有助消除了政府部門之間互相推諉或拖延的情況。

(3)在過往近3年,黃大仙區議會基本上已經停擺,不少社區問題如環境衛生問題,一度因此而無法解決。際此期間,黃大仙民政事務專員主動地與我們社區人士及地區團體收集意見,共同為解決上述社區問題出謀獻策,著實不少區內環境衛生問題得以紓緩。

另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民政事務處與社區各界就抗疫防疫事宜充份地協作,令到黃大仙區在包裝與分派抗疫物資、為三無大廈的公眾地方噴消毒塗層、發動義工在檢測站當值維持秩序等等有一定的成果。

故此,本人並不認同民政專員權力過大而導致區議會失衡的評論,反而言之,如此安排將更助完善地區治理的發揮。

文:何漢文

黃大仙北分區委員會主席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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