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坊間有一個論調稱:「近100萬港人帶同資金移民外地,對香港造成莫大損害。」其實仔細分析一下,那些人和錢就算他們不帶走,也不會拿出來貢獻社會和建設國家,這些人和錢甚至會參與支持反政府和顏色革命,甚麼黃圈、甚麼眾籌大家這幾年還看得少嗎?與其讓這班把國家恨透的人,「人在心不在」般留在香港互相內耗,倒不如開放移民讓他們求仁得仁。
他們移民後得到理想中的生活、社會少了內耗的對立能量、國家又得到一個更安定的香港、日薄西山的英國又有一批忠誠又年輕的新力軍和投資,不啻是一個四贏方案,我們又何苦對他們的離開嘆息。我們甚至要幫助和鼓勵他們有序離開,而不是迎接他們回來,須知「吃回頭草」的肯定是移民後競爭力不夠,在新環境活不下去才「走投無路」回歸袓國,他們的狀況肯定要麼窮、要麼病,既對社會沒有資本貢獻、又對勞動力市場沒有大助益,我們實在無理由增加這類「新移民」,倒過來消耗香港的社會資源。
另外有一種聲音就是,移民離開香港帶走資產,導致香港的資產外流,這其實也是一個謬論,前文已述這些人和錢,對香港的長遠發展並無太大積極作用;好像俄烏衝突之後,俄羅斯寡頭被美國沒收了近萬億美元的資產,照理俄羅斯應該元氣大傷,為什麼普京由始至終都對這些資產滿不在乎?因為資本無國籍,除非資產持有者主動貢獻國家,否則只能像美國一樣對其進行「抄家」才能加以運用,因此這些資產充其量只是帳面的數字,本質上根本不能為國所用,對它們的離開也不需要太大婉惜。
對於某些「中間政黨」提出由政府出資成立部門,專門協助所謂「回流」人士回港,筆者認為大可不必。移民是一個影響一生的重大決定,並不是一時意氣式的「煮飯仔」,他們肯定有所覺悟,當日才毅然賣掉香港資產投奔怒海,所謂人各有志我們應該對移民者給予尊重,香港政府協助他們回港,就是對他們崇高理念和堅持的侮辱。
縱觀世界若有人決定移民,絕大部分國家都會取消移出者本身的國籍,就算內地同胞透過婚姻來港定居,也必須捨棄內地的戶籍,並在港通常居住滿七年,才能獲得永久居民身份,轉換國籍是人生頭等大事,斷不能「想離就離、想回就回」,香港政府應該跟隨憲法,把所有移民者的中國國籍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取消,並視回流人士為一般移民申請進行處理,這樣不單止可正本清源改善香港人口結構,更是對決定移民者的最大尊重。
文:陳思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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