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嚴懲提交偽造學歷的申請者 文:朱家健

日前,香港大學發現有研究生課程申請者和學生的學歷疑似有問題,並要求該等人士透過頒受學歷的院校透過郵遞方式補回學歷證明,據新聞報道,如果發現學生的學歷涉偽造,他們會被開除學籍。大學一向對學生的誠信十分重視,過去,各院校對抄襲等行為也零容忍,這次涉及問題學歷,除了個人誠信和品德,更牽涉校譽和課程質素形象,大學的處理方法更不能馬虎。

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坊間也稱香港多所大學的問題學歷情況已持續20多年,隨著香港的大學課程產業化,課程成了會下金蛋的母雞,學生的巨額學費,更成了自付盈虧課程的收入來源之一。不少升學顧問或代理訛稱在申請人使用服務並繳納定金後,可以百分之一百保證申請人能夠獲得課程取錄,更聲稱在大學「有熟人」,以爭取信任。的確,香港大學的碩士課程,在拒絕申請後也不向申請者作出決定的任何解釋,有些內定的申請者卻因獲邀酌情面試而被優先取錄,未免讓人感到黑箱作業,有欽定和私相授受的不良感觀。

其實,如果香港大學和其他本港現校希望重塑校譽,妥善處理問題,否則大學排名繼續下滑也是預料中事,須把案件向廉政公署舉報,以肅清內應(如有),而在香港偽造和行使偽造文書是刑事罪行,不應只由大學勸予就當作自行退學便了事,在調查完結後,大學除了須摒除問題學歷的申請,更應果斷開除在讀學生的學籍,而透過欺騙手段取的學歷,大學更應該禠奪已頒發的學位和資格,設終生追溯期,並果斷拒絕現時輪候的申請,再透過大學渠道去告知持有偽造學歷者現正接受海外課程的院校,並在適當的位置公示使用虛假文書獲取錄和完成學歷的人士。大學須向公眾有所交代,這是行使和偽造文書的刑事罪行,須向執法機關舉報和依法刑事追究,讓申請者切勿以身試法,前途盡毀。

另外,也不排除有人曾行使虛假學歷求職,政府和私營企業僱主也應該仔細檢視申請者的學歷,以避免有人混水摸魚。

偽造學歷在申請大學研究生課程時,對其他循規蹈矩的申請者造成嚴重不公平的競爭,埋沒了其他具能力潛在學生的學習和受訓練的名額,同時也在剝奪其他人接受優質教育的機會和行業選擇,變相直接影響其他人的前程。大學須把取錄機制透明化,不要再拋出擇優而錄的口頭譂,另外,大學更需要提升本地申請者的學額、比例和優先取錄機會,高等教育產品化而不能商品化。更重要的是,把不公平左右學額取錄的組織連根拔起,否則,這些害群之馬只會把學額取錄大權成為他們繼續斂財的工具,斷送多少申請者追求的入學夢和理想,更是在毀掉大學的金漆招牌和國際名聲。大學的馬虎和兒戲,多年來卻一直未有東窗事發,已延禍深遠,須被問責,可能更有與香港原本沒有任何丁點關係的申請者因而受惠而在逗留香港期間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而所謂學術顧問和中介,更可能是一幫境外騙子。二十多年來,不合理被剝奪、被佔用學額的具競爭力申請者,究竟又可以怎樣被補償被盜去的學額和學習機會呢?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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