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指揮腦袋」這句話,對在傳媒業扮演最後把關人角色的總編級資深從業員而言,其實有另一重含義,倘若腦袋麻痺大意判斷出錯,發布了觸犯法律的新聞報道,輕則收律師信面對民事誹謗訴訟,重則刑事控訴,一旦罪成就變成腦袋指揮屁股帶著身體去坐牢,也就是不少資深傳媒人經常掛在口邊那句「監都有得你坐」。
纏訟接近三年的《立場新聞》「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案判刑,兩任總編輯分別被判刑21個月及基於健康理由,在計算還柙刑期之後獲減刑即時釋放。
《立場》案備受各方關注,因為這是香港回歸後首次有新聞媒體被控發布煽動刊物罪,從新聞自由視角作切入點,很容易條件反射式照單全收美西方的觀點,質疑兩個總編被判罪成產生寒蟬效應,損害香港傳媒享有的新聞自由。要判斷此一說法是否成立,必須先回到基本面,《立場新聞》是新聞媒體嗎?把關的總編有「屁股指揮腦袋」意識嗎?
觸及前述議題之前,筆者想分享之前看過《立場》多篇所謂新聞報道的觀感,其中兩篇在19年黑暴期間刊出的內容,在過去兩年多每次傳媒報道《立場》案聆訊控辯雙方攻防,腦海都會一遍又一遍浮現。這兩篇報道,不在控方揀選呈堂支持起訴的十七篇文章之列,但閲後竟然出奇入腦,一直反覆質疑,為什麼《立場》的總編,竟然容許刊出涉及旗下記者犯法和散播謠言的所謂「新聞新道」?他是缺乏責任人的把關意識,抑或《立場》根本無人駕駛,記者喜歡寫什麼都可以直通車式發布?
第一篇見刊的時間在19年佔領機場事件之後,由《立場》一名女記者以第一身視角作切入點,記敍她如何以記者身份掩護一名女手足逃過警察的搜查。
記得這名《立場》女記者在文中透露,當日她坐在機場巴士上層,出發採訪佔領機場行動,在車上遊目四顧,發現搭客群之中,有她覺得熟悉的手足在座。當進入機場道路範圍,竟然遇上警察路障,巴士被截停,等候警員上車抽查乘客,女記者發現前座一個年輕女子開始顯得不安,把手伸進背囊不停翻弄,她不假思索上前輕聲向女子表示自己是《立場》記者,又問對方是手足嗎?有什麼可以幫忙?女子點頭,打開背囊展示護目鏡、口罩和伸縮手杖等裝備,女記者竟然主動提出可以代她保管,待警員巡查之後再歸還。
女記者在文中交代,她有信心只要出示記者證,警員不會進一步要求搜查其隨身物品,果然不出所料,警員重點抽查巴士上的年輕乘客,那個女手足被盤查了,女記者則在表明身份之後就完事,巴士直扺機場,女記者把裝備交還女手足,又在文中沾沾自喜形容,對於能夠協助手足逃過警察搜查感到很高興,聲言要不是及時相助,女手足被警察搜出那些跟身裝備被,肯定被帶走調查,不能參加佔領行動,並且暗自送上祝福。
另一篇令筆者過目不忘的《立場》所謂新聞報道,同樣在19年黑暴期間發布,內容敍述《立場》記者跟隨幾個手足和義士去沙嶺拜祭在8.31、新屋嶺被「黑警」殺人滅口,沉屍大海變成浮屍移葬的「亡魂」。在《立場》記者筆下,這些謠言都變成確有其事,並且得到手足和義士的認證,敍事手法極盡煽情,記者引述手足義士在亡魂墓前誓言抗爭未完的諾言,配上沙嶺山頭撒溪錢的圖片,簡直說到真嘅一樣,實際上報道提及的「黑警」殺人並無事任何事實根據,唯一發生的事情只有拜祭過程,根本是一篇虛假的黑暴文宣。
那篇佔領機場事件的新聞,《立場》女記者由旁觀者主動成為新聞事件主角,導演新聞違反記者操守,協助參與擾亂公眾秩序的嫌犯隱藏證據,更加觸犯妨碍司法公正罪,《立場》竟然可以「光明正大」把整個過程寫成「新聞」發布,縱容記者犯法在前,鮮明表態在後,等於明確支持破壞公眾秩序行為;至於那篇拜祭沙嶺亡魂報道,把謠言包裝成事實,發布這樣的假新聞,怎能不令人質疑旨在助長當時社會氛圍的仇警意識,相信在任何一個正常新聞機構,都不會容許這種違法亂紀散播謠言的行徑,《立場》總編坐視不理,唯一合理解釋就是明知故犯。
三年前《立場新聞》在宣布停運前主動刪除歷年刊載的十萬篇新聞及評論文章,前述令筆者至今仍記憶猶新的兩篇也回不來了,只能憑記憶盡量還原內容,說明《立場》不是新聞媒體,而是不折不扣宣揚特定政治立場的文宣機器,兩名總編的職責,並非管理新聞發布,做好最後把關人角色,相反在利用新聞自由操作政治宣傳,與新聞工作風馬牛不相及。
事實上,本案主審法官上月裁定各被告罪成,已清楚指出,《立場新聞》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期間成為抹黑及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官昨日進一步補充,兩被告並非因為履行新聞工作而被定罪,其行為屬蓄意煽動,或至少是明知仍罔顧後果發布涉案煽動文章。
媒體總編作為新聞出街的最後把關人角色,是法律指定的主要責任人,何況《立場》根本不在此列,直白地說,食得鹹魚抵得渴,既然選擇讓腦袋指揮屁股,那麼違法達獄也就是必由之路。
文:戴子魚
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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