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台北《聯合報》社論:《任意解職史雪燕,賴政府還有什麼不敢?》
史雪燕河北省張家口市人,1999年嫁給台灣人後 ,2000年移居台灣省南投縣。2007年年底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參加中國國民黨,曾遞補就任南投縣縣議員。《聯合報》社論說的「任意解職」,其實是賴政府的馬後炮,是解除她已遞補就任並已卸任的南投縣縣議員的職務。
這樣的「馬後炮」有意義嗎?對史雪燕而言,除了剝奪她再次參選的權利,沒有意義,既然這樣,賴政府又何需大費周章地予以解職?
賴政府上台半年多,萬變不離其宗,其宗是在劃清與「中國」的界線,核心即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中提出的「綱領」:「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解職史雪燕有服從這一「綱領」的意味,也有現實政治的考量。
現實政治的考量,據《聯合報》社論,是賴政府的「超前部署」,「為了阻擋同樣具有陸配身分的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李貞秀可能遞補立委」。
說起當前兩岸的「戶籍」與「國籍」,台灣有這樣的問題,大陸同樣有,台灣有「陸配」,大陸的「台配」與「台台配」(夫妻都是台灣人)恐怕只會更多。以上海台聯會會長盧麗安為例,因加入中國共產黨,她在高雄老家的戶籍就給民進黨政府註銷了,而不論是史雪燕還是李貞秀,不管加入中國國民黨還是民眾黨,對岸八成想都沒想過要註銷她們在老家的戶籍。
關鍵出在賴清德與民進黨滿腦子的「兩國論」。
「兩國論」其實在李登輝說的「外來政權」中萌芽。李登輝雖未明指孫中山與兩蔣,但他說的「外來政權」指的就是他們的中國國民黨。有外當然有內,李登輝的國民黨與他奶大的民進黨自然就成了內,是「本土」政權,唯支持「本土」政權的民意才是民意,這也可以解釋12月20日立法機關通過三大法案後,賴清德為甚麼會批在野黨「無視民意」了。
台灣社會發展到今天,民進黨的「本土」政權在立法機關已淪為少數,賴清德「本土」領導人在七成投票率中的得票率也僅40%,現在「外來政權」在立法機關「復辟」不說,居然「陸配」也插上一腳,陸配可說是「外來」之後的「外來」,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拿「陸配」這個「後外來」開刀拿誰開刀?
美式民主是不問外來與本土的(請問美國本土的「印地安人」安在),誰有本事騙到多數選票誰奪取「政權」。然而民進黨雖遠遠說不上是台灣的「印地安人」,但看到史雪燕、李貞秀,前面的「外來」尚未肅清,怎麼「後外來」已登堂入室,這是陷入了李登輝的「外來政權」症候群而無法自拔的「症狀」。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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