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評論提出,香港社會要「大和解」,話倒是說得十分漂亮。他們說「香港需要保持開放多元,對涉國安案件應寛鬆處理,輕判顯示寛容」、「香港由治及興,更有必要展現『社會大和解』的團結氛圍」。他們還提出「外資來港與案件審判結果息息相關」、「香港需要展現開放包容以吸引國際投資者」等謬論。
首先,現時的香港根本不需要甚麼「大和解」,自從《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已經土崩瓦解,香港絕大多數市民,都認同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並且堅決反對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的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下,難道我們還要跟少數反中亂港、冥頑不靈的人妥協和解?
「法治」是香港的基石,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本要素。香港能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繼續吸引國際投資者和保持國際社會對我們的信心,都要依靠「法治」。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絕對不能為了要吸引外資,而有法不依。況且國際投資者是否決定投資一個地區,主要取決於那個地區是否政治穩定和那個地方的法律是否公平公正公開。有法不依,朝令夕改,反而會令人對香港失去信心。
過去一段時間,西方反華勢力不斷干預香港的司法獨立,由「初選案」的一眾被告到「幕後黑手」黎智英,都被他們美化為民主鬥士,誤導香港市民和國際社會,製造輿論壓力,向法官和檢控人員施以不良壓力。而近日,也有人提出,要為反修例風波中被捕但仍未遭起訴的人劃線,變相「特赦」他們。凡此種種,都有干涉檢察權和司法獨立之嫌,是違反《基本法》的行為。
若然我們誤信讒言,放生黎智英等亂港份子,他們真的會感激中央和特區政府、並真誠地與愛國愛港人士和解嗎?君不見那些逃到外地的反中亂港之徒,在外國不斷唱衰香港,利用社交媒體繼續妖言惑眾。這些人獲釋後,必定會持續攪亂香港,擔當反華外國勢力的「傀儡」,而香港過去賴以成功的「法治精神」則會被白白犧牲。
只有堅持「法治精神」,不偏不倚地依法辦事,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審訊,依法作出裁決,這才是令市民和外資對香港保持信心的不二法門。
文:沈豪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元朗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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