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星期三,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取消四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資格,並由特區政府依法宣布即時執行有關決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明確指出,任何議員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就須承擔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的法律責任。決定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條文具體要求定下法律規限,故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合憲、合法、合理,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四位攬炒派議員被取消資格完全是咎由自取。
不容許攬炒派議員出賣香港利益。四位被裁定喪失資格的攬炒派議員,隨即在記者會大聲疾呼,他們被取消資格只是政府不容許他們在立法會發起的所謂「拉布行為」,他們留在議會對中央政府造成極大的痛苦,故政府容不下異類聲音云云。事實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非只針對攬炒派在議會的拉布行為,而是為將來立法會議員以至政府主要官員等人的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作出明確的規定。必須指出決定所針對的,只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等嚴重行為,不是針對議員在議會拉布個別行為或者排除異見,而是保議國家、保護香港的利益。
據報道,去年發生反修例風波後,美國國會正審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被取消資格的4名攬炒派議員,其中三位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曾致函美國民主黨與共和黨在參眾兩院的領袖,支持美國干預香港事務,還要美國總統特朗普盡快實施措施制裁中央和特區官員,包括凍結其在美資產或拒絕入境。而在去年8月,楊岳橋及郭榮鏗已赴美並在多場與美國官員會面中,乞求美方採取措施制裁特區政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指出,立法會議員因宣揚支持「港獨」主張、拒絶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上述決定即是說明中央政府依法處理出賣香港利益的攬炒派議員。
不容許攬炒派「入建制反建制」。攬炒派部份議員過去一段時間在議會中並不是行使監察政府、審議政府議案的職責,而是反對現存憲政體制的存在,即是「反體制」,以推翻基本法核心體制為目的,例如聲言無差別地反對政府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法案以至財政撥款等。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攬炒派議員提出所謂全面「癱瘓議會,攬炒香港」的構想,就是以「反政府」為名,行「反體制」為實,這是任何國家或地區所不能容許。大家可以想像一下,美國的國會議員會否未審議任何政府議案,就在國會提出全面反對政府議案的通過?攬炒派的所作所為完全與議員有效履行基本法交付的憲制職能背道而馳。因此,攬炒派議員通過所謂進入議會監察政府的名義,想達到「反體制」的政治目的,中央政府必須加以處理。
四位被取消資格的攬炒派議員,過去曾勾結外國勢力,脅迫國家及香港,更提出要全部否決特區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議案,證據確鑿,理應承擔後果。但其他15位攬炒派議員為了貫徹他們反中亂港的立場,甘願違背當初他們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誓言,提出「總辭」的鬧劇,在在說明攬炒派多年來以癱瘓立法會運作以獲取政治利益的目的不變。他們以往總以為中央政府懾於美國為首的外國勢力,才不敢對攬炒派「出重拳」加以治理。但事實上中央一直是希望立法會出現「忠誠的反對派」,在議會擔當忠於「體制」的反對黨,避免議會出現「一言堂」。當攬炒派的行為,令國家安全受到威脅、「一國兩制」受到衝擊,甚至令香港成為外部勢力用來對付中國的「橋頭堡」,中央政府在權衡輕重下自然要出手,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依法制裁攬炒派不法行為,確保香港議會早日重回正軌,使香港長治久安。上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出決定,宣告中央政府不再對攬炒派存有任何幻想。
文: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教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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