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現代化法治保障對港澳啓示 文:李煥江、丁煌

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須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和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全會強調中國式現代化是走和平發展道路的現代化,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等原則,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和涉外國家安全機制,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機制等。

1、 統籌好特區發展和安全

中國式現代化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關係,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必須全面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準安全良性互動。筆者作爲特區法律工作者,深感中國式現代化的路是包括港澳居民在內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的路,在“一國兩制”下,依法治港和依法治澳均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是推進特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特區乃至兩個合作區在重大政策和法規的制訂、執行和廢改全過程中要落實好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好國家和特區的發展和安全,強化特區立法環節的安全風險研判,以及與灣區乃至國際規則的規則銜接。

二、加強特區法律現代化和全社會法治意識

全會也提出,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快適應資訊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培育形成規模宏大的優秀文化人才隊伍,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産品供給機制,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構建更有效力的國際傳播體系。

在精神文明和法治意識的建設方面,學校和傳媒可更好發揮其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中華傳統文化和法治文化等在港澳社會宣講,尤其在國家意識、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宣講方面,可與一般普法不同,如用系列的動態真實案例改編,製作以法治爲題材生動節目,從生動實用的以案說法,乃至對新法律生效作社會討論等均有助於提高港澳社會的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提高全社會和港澳居民內心守法。

此外,社會各界應該不斷瞭解國家和特區重大政策,以及相關行業操守規則,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和工作使命感非常重要,社會各界需要尊重法律和建立起良好的法治意識,不得逾越法律界限,要從國家、特區和整體社會制度的高度思考,例如任何人不得以言論自由為名非法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造謠中傷。此外,禁止侮辱和誹謗他人或國家,遵守網絡傳播規定,維護個人權利和公平正義本身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換言之,不得歧視任何人種、性別或抵毀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等,這是尊重一國兩制和法治社會,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的必然要求。

為此,有需要將港澳本身法律文化融合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及涉外法治最新成果,在全面落實基本法基礎上,充分利用“一國兩制”的優勢,結合好港澳各自獨特的法律體系和資訊科技新趨勢,提高全社會的法治意識和特區法律現代化等。

三、在推動大灣區規則銜接方面,港澳和兩個經濟特區應主動作為

首先,在兩個合作區與港澳規則銜接方面,可充份利用兩個經濟特區的立法權,例如,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民商事合同當事人一方為在前海合作區註冊的港資、澳資、台資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但是,適用外國法律將違反我國法律基本原則或者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為此,筆者建議可以透過珠海特區立法權制定類似變通規定,即在不違反我國法律基本原則且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允許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註冊的香港投資企業、澳門投資企業選擇適用香港法律、澳門法律解決合同糾紛。

同樣,因港澳與內地法律體系存在法律制度上的區別,港澳應主動作為,不能僅靠中央或經濟特區行使立法權。例如,為了實現兩地規則銜接,除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須銜接澳門規則外,澳門特區應不斷加強檢視自身制度與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對接,因為很多規則銜接不僅是內地單向修改,澳門亦要改相關法律作配合,甚至就相同標的法律,彼此均同時作修改配合,例如在澳門社會保障延伸或准據法適用方面,為更好讓兩地規則相互銜接,這就需要一個良好機制去協調好兩地相關立法,這離不開繼續發揮深度合作精神,離不開對兩地法律作比較和調研,以及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治理。為此,可建立或深化兩地立法協調機制,就推動兩地法律規則銜接的進程加強溝通和協調。

四、在司法協助方面,港澳應如何作為

根據港澳基本法,有關司法協助安排應透過區域協定去落實。例如,根據《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關於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的安排》以及《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倘若在民商事領域方面交往發生爭議時,不論有關爭議是透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因此而取得的判決或裁決均得在內地與澳門特區認可及執行,然而,有關情況並不包括調解的情況。建議可參考正實行關於兩地仲裁區域協定,以及新加波公約之內容,各方透過區域協定訂立相關確認條件和獲認可的調解機構 (可在區域協定內列明具條件的機構),以便能對符合條件的調解書/和解協議能在另一地法院申請確認和執行。此外,儘管港澳已分別與內地訂立了關於兩地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即主案為仲裁程序,可向另一地法院申請保全),港澳特區下一步也要爭取主案為訴訟的亦允許向另一地法院申請保全包括訴前保全,即澳門/香港特區相關部門與內地最高院就訴訟案件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作進一步推動和簽訂落實。

五、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奉獻特區力量

儘管回歸後港澳特區按憲法和基本法規定形成“一國兩制”法治體系,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未來,港澳特區需要進一步不斷加強法治保障和現代化建設,以法治社會為基石,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等原則,加強立法環節安全風險的研判,以實際行動將是次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國式現代化要求與“一國兩制”的實踐作有機配合,與全國人民一道為中國式現代化邁進和法治保障供獻特區力量。

文:李煥江(上圖左)

澳門律師
澳門法學協進會會長
「中國夢智庫」中國澳門訴訟與實務高級顧問

文: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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