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文《從另外一個角度談長和賣碼頭》及《「賣碼頭」豈會是單純的商業決定?》,談及以下的論點:

● 儘管長和集團的財務狀況遠勝同儕,但旗下多元化業務皆屬「資本密集型」,即「重本生利」的一類,雖然皆可提供穩定的現金流,但回報率不算高。在面對持續數年的高息環境後,始終仍有需要透過出售資產及減債,嚴控現金流水平。
● 就算長和真的只是「在商言商」,但碼頭本身屬「戰略資產」,純以現時的收益率計算,最終能按估值出售,溢價部份便有「政治元素」了。純以巴拿馬碼頭而言,其「戰略價值」雖大,但似乎一直是美國的「囊中物」,但再加上其他42個碼頭的經營權,便足以讓美國牽頭的黑石基金給予溢價。
● 綜合現時的報道所見,國家對長和「賣碼頭」一事似乎有3個做法:
1. 透過轉載媒體報道及評論;曉以大義、說之以理、動之以情。
2. 由法律專家研究交易有否牴觸「國家安全法」。
3. 研判有否牴觸「反壟斷法」。
值時留意的是,除了當初由港澳辦轉載《大公報》當中的一篇評論之外,現在似乎已再無新的行動。稍後,即使大公報再發文,但媒體始終有獨立性,媒體內的評論文章,亦不見得代表中央政府的最終想法。至於法律專家研判交易有否牴觸「國家安全法」及「反壟斷法」,則主要還是由外媒報道為主。似乎現時亦不必早下定論。
此外,於這幾天裡,尚有一些事情印證了以上的某些觀點。
● 長和在2024年全年業績報告展望有一句:「專注嚴格之現金流管理。」這證明了長和財務狀況雖然良好,但無「近憂」卻始終會有「遠慮」。在高息周期持續3年多的情況下,強如長和,仍需要認真看待「現金流管理」,還要特別加上「專注」及「嚴格」兩組詞。當本港物業不再是「會生金蛋的母雞」,便只得嚴控現金流,適時作出「賣資產」及「減債」之決定。

● 有報道指,中國招商集團曾於2021年開價320億美元求購巴爾博亞港。得到的回覆是:「非賣品」。等到2023年,中遠海運加價至350億美元,換來的一句是:「資產重組中。」招商及中遠都曾出價但同遭拒絕,於2025年3月,長和卻以一個更低的價錢把碼碩售予美國基金。我們無法得知這消息之真偽,但其中或可以看到,似乎自從2023年後,至少於2024年期間,再沒有中資出來洽購碼頭 (這一點留待進一步印證)。此外,長和於2021年仍把碼頭列為「非賣品」,但於2023年後,卻僅以「資產在重組中」為由拒絕,至少我們可見這一年起,「碼頭」不再是「非賣品」。到底當年發生了什麼事?
● 於2023年7月,長和本來將以200億港元把波老道豪宅項目售予某基金,但最終交易告吹。同月,長和連忙「劈價促銷」親海駅住宅項目。這正式宣告本港住宅樓市踏入下跌周期。那時候,全港政經界一直預期美國將進入減息周期,但美聯儲始終維持高息政策,即使於2024年把利息輕微向下調,但幅度不顯。持續3年的高息環境,已教很多地產商吃不消。長和相比同行的反應比較快,等到波老道交易告吹後便立刻減價促銷去存貨。以常理計,既然住宅樓市不景氣,除了「劈價賣樓」之外,便不得不重新考慮把「戰略資產」列入「出售清單」。於2021年至2023年期間列為「非賣品」的碼頭資產,最終於2025年便成為重點出售的對象之一。

● 據維港投資創辦人周凱旋於2023年12月的一篇訪周中所引述,原來李嘉誠於2021年初便認為經濟將一落千丈,建議做好延長running capital之準備。最終,維港投資旗下若8成的公司聽從意見並將running capital 延長24至36個月,說此舉「救了他們一命」。於2023年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大事呢?2023年6月,周大福斥355億港元全購新創建,變相為新世界注資。周凱旋於同年年底所說的running capital之重要性,更進一步說明了新世界於稍後出現財困之原因。但值得留意的是,「誠哥」於2021年初建議延長running capital,維港所投資的公司最多延長了36個月的現金流,這是否足夠呢?除非公司有能力不斷賺大錢或出售資產,並持續滾存36個月現金流至今,否則在經濟不景氣下,最差的情況是某些公司逐步消耗掉這筆現金。由2021年初計起,再加上36個月,才不過是2024年初。這說明什麼呢?這次高息周期及環球經濟不景氣所持續的時間,已遠超想像。即使早早在2021年初預留36個月現金流的公司,如今仍未必太安穩!

儘管「賣碼頭」已成為政治話題,不能單純的「在商言商」,但我們始終可以先分析清楚商業部份的細節。除了「曉以大義」或「研判法律」之外,亦不必排除透過商業手段解決之可能性。
現時,長和已公布「賣碼頭」的消息,若中資機構現在再出價介入,則或許會把事情進一步「政治化」。對國家來說,若始終不欲看到經營權落入外資手上,則或可以向長和收購其他「戰略資產」,以換取長和剎停交易,並繼續持有碼頭資產之代價。但想深一層,單純的由長和繼續持有碼頭的經營權,又能否有效地阻止美國將來針對中國的制裁行動呢?
另一個可能性,就是任由這場交易完成。若美國透過基金購入碼頭經營權後,做出對中國不公的事情,國家便循正式途徑作出投訴,並與各國政府保持溝通,或對美國作出同等之制裁行動等等。畢竟,我們的外交政策始終是:

「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亦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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