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見自由 文:湯家驊

前幾天,英國倫敦電台邀請我做訪問,討論有關在逃港人在英國被懸紅通緝之問題。訪問開始前,主持介紹話題的背景,直指2019年的風波始於中央企圖打壓言論自由,要把香港人「送中」,甚至「被消失」;又說什麼「200萬人和平遊行示威」卻遭到警察暴力鎮壓,令我還未開始訪問便已怒火冲天。我生性不平則鳴,當然即時跟主持理論,說這些均不是事實,卻引來對方一篇獨白,指香港「一國兩制」完全失敗,投資者、香港人,以至英國法官幾乎全部已「逃離」香港。在極力反駁下,很難相信聽眾在整個節目中雙方疊聲爭論下對特區的現實情况可以了解了什麼。

這不是單一事件;過去數年幾乎所有西方電視及電台的訪問均是如此。文字傳媒和其他國家的外媒訪問比較好一點,可能因為時間比較多,解說比較容易,但很多時說了半天也是白說,你的仔細解釋有時只換來片言隻字,有時更是一字不提,令人覺得這些所謂訪問簡直是浪費時間。奈何一直認為,向外界詳加解說特區真實情况乃一己之責,只能盡量說好香港故事。

根據美國專業新聞記者協會訂下之專業操守有四大重點:
一、實事求證;
二、尊重他人安全;
三、獨立傳播信息;
四、作負責任和高透明度的傳播。
但這數年,卻幾乎沒有一個西方傳媒遵守或尊重這舉世認同之傳媒專業操守要求,這樣的「第四權」,怎值得任何人之尊重和保護?

轉載自湯家驊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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