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傷殘運動員分享自己在餐廳用餐被歧視的遭遇,有侍應嫌輪椅佔用太多空間,餐廳通道未有足夠的空間容納輪椅,而把她拒於門外,這或已構成歧視。餐廳這種待客態度較為消極,不但未有配合食客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更反令食客感到尷尬和憤怒,其實只要餐廳臨時搬走其中一張椅子,便可騰出通道和空間讓以輪椅代步的食客進去用餐,同時,更不會阻礙餐廳做生意和其他食客。
現時,個別公共交通工具、商場、工商廈、住宅屋苑、辦公室大樓、公園、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大學等,均有方便殘障人士或行動不便人士的設施,例如供輪椅使用者使用的獨立廁格、斜坡或臨時斜板、升降機按鈕的盲人凸字,自動開啟的電動門、港鐵付費區的特闊出閘機、引領視障人士拐杖的輔助線等,而港鐵職員和巴士司機也樂於協助使用輪椅乘客進出車廂或以電動樓梯協助上落樓梯,另有專門為輪椅乘客服務的改裝車廂的士,均是方便使用者和顧客;個別商場更設有育嬰室和供一家人使用的獨立洗手間,顧全了育有嬰兒家庭的實際需要;個別聖堂在舉行彌撒時,也有專員提供即場手語翻譯服務;殘障人士和照顧者在輪候主題樂園進場時,也可獲得特別照顧,這也凸顯了香港對殘疾人士的高度接納。
在等候行人過路燈時,如果長者或殘障人士在燈柱指時位置以證件「拍卡」,將可獲得額外過馬路時間;另外,政府建築物、學校、公共泊位、商場停車場、醫院均設有特別為傷殘人士車輛專用的泊車位,方便輪椅使用者和照顧者出入該等場所,這些場所在建造時已預留相關設施,可見設計者的智慧和城市的文明。公共場所本身的構思,就是對外開放,歡迎所有訪客,適當地顧及殘障人時的使用便利,更是對他人的尊重融合,推崇平等友愛。
需要特殊輔助人士和照顧者本身也是使用不同服務的常客,商場、屋苑平台、商業大廈、公營診所等,增設方便輪椅使用者的設施和以用家為本的服務,也是公共場所應竭力的義務,很多新落成建築物的升降機除了預留足夠空間外,並加裝扶手,也把按鈕的高度盡量置在較下方位置。餐廳和店舖既然打開門做生意,宜歡迎和服務所有付費顧客,如果只因為顧客的身體缺陷而諸多刁難,拒於門外,這已經構成了歧視。
就接待需要特別照顧的顧客,提供服務的營運商宜對前線員工提供指引和適當訓練,讓員工懂得怎樣在不讓顧客尷尬和減少對其他顧客不便的情況下,及時處理和回應到顧客的合理需求。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副秘書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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