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長和司局長政治助理應該做些什麼? 文:朱家健

第六屆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陸續上任,三司十五局的局長、副司長和局長已分別宣誓,而另有四名副局長和兩名局長政治助理也同樣宣誓履新,至於行政長官辦公室助理、其他副局長、局長政治助理的人選,在筆者執筆之日仍未公布。

自從設立副局長和司長/局長政治助理,個別副局長或政治助理給外界高薪厚職但可有可無的觀感,有的則是臨時拉雜成軍,被政黨推薦,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定位,有的則成了高官的退休高官俱樂部,有的則是用來安置被推薦的疑似官二代,或成為區議員高昇的跳板。

時至今天,過去曾有局長政治助理和副局長更上一層樓,升至局長寶座,第六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先生更曾擔任保安局副局長一職;另有一名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助理獲邀請出任成為行政會議成員,始前更已成為多屆民選立法會議員,另有一位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助理曾官拜副局長,可見如果獲提攜重點栽培,在崗位以逸待勞,仕途不遜在地區打拼的政界人士。

問題來了,在獲得提拔後,請問副局長和司局長政治助理崗位的定位和職能?他們真的知道工作範疇嗎?究竟是純粹花瓶角色或是政治酬庸?他們是否被部署、或是否具能力在日後接受其他更重要的崗位和挑戰?他們是否看到一條明確的晉升階梯?他們崗位的職能究竟是向外還是對內?是文字工作、政策支援,還是只屬局長的助手,或只是讀稿機器和播音機?

過去,副局長均有獲邀到立法會解讀政策或回應議員的提問,並以講者或嘉賓出席一些公眾場合,而政治助理的曝光率則相對較少,甚至乎,大眾對他們的姓名或存在均感到陌生,這並不政治助理個人能力的問題,而是政治助理崗位職能本身的定位尷尬有關。局長本身有副局長、政務助理、私人秘書、新聞秘書,加上私人司機,如果去酒樓用膳,在每桌限制人數下,恐怕政治助理都要坐在隔離枱了。

當然,如果政治助理未有被下放和賦予權力,不能去為局方作出關鍵決定,在政策局拍板或代表局方在會議答允其他方或作出承諾,那麼極其量,政治助理只是傳話者或局長替身。

政治助理不應該只成為政策局的吉祥物,他們不是名牌大學畢業生,就是碩士高材生,應該背負更重要的職務,例如與負責草擬政策的副常任秘書長和首席助理常秘有更多的公務實務接觸,與公眾近距離剖析推行政策和協助落實政策,畢竟,打電話、資料搜集或會議紀錄等簡單工作未必適合他們。如果他們去飯局或生日派對,又會被外界描繪為拉幫結派;如果他們以社交媒體嘗試去宣傳政策,又會被形容為不務正業玩電腦;如果他們以直播對談節目,又曾錄得只有單位數觀眾的歷史紀錄;如果他們跟局長「行孖必」,又會被揶揄時間資源重疊,說實在,局長和副局長應做好職務分工,副局長也不應只是擋箭牌,政策本身觸礁時再由局長打圓場的把戲已過時。副局長和司局長政治助理在被挑選進入香港特區政府那刻,便應該有抱負,不能再得過且過,現在已是要以結果為目標,不能再白坐五年,做不好便要離開,畢竟副局長和司局長政治助理不應該是實習崗位。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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