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自區議員宣誓完成修例以來,這一話題已經說過幾次,本來已經不欲再談,但是近日又有媒體報道,聲稱收到「添馬中人」出來放風,再配合港府自修例以來,在安排區議員宣誓的問題上一拖再拖,以及特首在更早前的回應中表示,要等有意辭職的區議員先辭職,再着手安排宣誓,便覺得有些話如骾在喉,不吐不快。
先說今次媒體的所謂「放風」消息,除了提到區議員會被DQ的情況,包括曾為初選設立投票街站,以及在辦事處張貼「光時」口號之外,還包括呼籲宣誓可能不過關的區議員盡快辭職,並「坦言」希望議員不要等,要考量破產風險,「因為違誓者會被追討自上任以來的薪津,涉及過百萬,但若在政府去信展開程序前辭職,不會被追究,但一旦收了信,意味程序開始,屆時辭職未能避過」。
好明顯,這篇報道又是傳說中的「消息人士」爆料,對於普通市民而言,所謂的「添馬中人」是否存在,存在的話又是否真是港府中人?是政府中人又究竟是誰?我們都難以知道真相。然而,若是該份媒體沒有作假,消息真來自政府中人,這便反映現屆港府真的存在一些重大問題。
首先,若消息真是來自政府中人,以消息能夠詳細談及DQ的範圍及法理依據來看,其級別應該不低,那便衍生一個問題:究竟他/她把消息抖給傳媒之前,特首或至少是負責宣誓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又是否事先知情?如果知情,又是否同意對方所為?如是獲得授權,這是政府主動「放風」,如果未經授權,那便是典型的洩密。
與此同時,是「放風」還是洩密,亦決定了這次事件的問題屬性,因為根據這篇報道,提及區議員曾做甚麼會被DQ,只是為了勸喻對方盡快辭職,原因是正式安排宣誓的程序開始後才辭職,也有機會被追討上任來的「糧支」。如此一來,這篇報道在性質上而言,便是向宣誓可能不過關的非建制派區議員通風報信,提醒他們避險。
在此情況之下,如果傳媒收到消息,只是純粹洩密的話,那便只是代表政府內部有人同情非建制派,乃至是立場上支持非建制派,因而在這關鍵時刻通風報信,好讓對方能夠減少損失,保存有生力量。換言之,若是有人洩密的話,那便代表政府內部有人,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所提及的「潛伏者」,在政府內部充當第五縱隊。
然而,如果這段消息,是在港府高層甚至極高層授權下的「放風」,那便變得更加耐人尋味。畢竟,現屆區議員之所以在任,全因港府在修例風波爆發期間,毫不理會當時不斷爆發的間歇性騷亂,其實已對當時區選的公平性構成影響,而現在宣誓未必能過關的區議員,其立場本來是否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和中國香港特區,大家亦是心知肚明。
換言之,這些區議員是否妥為當選,本來已是值得商榷,而現時造成他們就任一年多的結果,現屆港府真是沒有責任乎?現在港府聲稱自己為了滿足《港區國安法》的法定要求而修例,理應在修例之後立即安排議員宣誓,但是港府並沒這樣做,而特首解釋的原因,竟然是等待有意辭職的議員先行辭職,如今又有人「放風」提醒對方盡快辭職,其背後原因又是甚麼?
若往好的方向設想,是有人嫌麻煩,又或者抱着「今日留一線,他日好相見」的心態,於是勸對方快點辭職,免得親自動手。反之,若往壞的方向想,那便是有人因為同情非建制派,甚至是有心保存對方,於是運用手上的權力,一直拖著宣誓安排不落實,並且找人「放風」,以便對方能夠避過DQ後被追討糧支的風險。
只是無論是怕麻煩,不想多做事也好,所謂留一線也好,抑或是故意放生也好,對方所領取的糧支,本身也是納稅人繳交的公帑,而這又衍生一個問題:港府憑甚麼因為自己心裏打的政治算盤,而要納稅人為此埋單呢?不論原因為何,港府若是有意讓人不用歸還他們不該拿的薪水,跟故意放跑虧空盜用國庫之人,究竟又有何分別?
由是觀之,假如是次消息,真是政府中人故意「放風」的話,不論背後的原因為何,其客觀效果上都是玩忽職守,並令納稅人無故蒙受損失。根據《普通法》,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故意作出失當或不恰當的行為,而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理由,並且鑑於該項公職和擔任公職者的職責範圍、有關公職和任職者的服務宗旨的重要性,以及偏離職責的性質和程度,有關的失當行為屬於嚴重而非微不足道,即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也!
文: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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