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預算案在上個禮拜公佈後,引起坊間不同的爭議和批評,有意見認為政府赤字嚴重,因節流被減資源或人力受影響的人,當然不會欣然接受,或會作垂死掙扎,致惡言反抗。許多人批評預算案「不公平」或「不合理」,卻未能具體指出哪些方面存在問題,或者提出替代方案。這種情緒化的表達雖然能引發共鳴,卻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更重要的是,過度的批評可能導致社會分裂,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任,甚至影響政策的執行效果。

如此言論,其實建基於幾個錯誤的前提:
首先,批評未必是源於個人利益受預算案影響,以過去不斷抨擊當局有意削減長者二元乘車優惠為例,筆者只有四十出頭,遠遠未到樂悠卡的申領年齡,而且長年旅居內地,亦非本地建制政團成員,即使特區政府全面取消兩蚊車,也不影響到本人。是故,批評未必建基於切身利益受損,而是不滿預算案背後的管治思維,有違國家領導人推崇的傳統敬老文化,或者不滿政府在財赤下,優先照顧統治階級或既得利益者,於是拿社會上相對弱勢的社羣開刀。

其次是把解決問題的責任,推卸給批評者。跟採用原始共產主義的部落社會不同,現代社會是由全職的技術官僚掌握着公權力,以此維持社會正常運轉的秩序。尋常老百姓未必有足夠的專業技能及精力,具體地指出某項政策或財政措施的流弊,或者給出什麼替代方法,只能直觀地感受到政策不公或不被重視。再以兩蚊車為例,你總不能期望過去沒啥機會接受高等教育的80歲老人,知道政府其實可依法降低長者公交車費,毋須給予所謂補貼吧?
然則,講不出具體不公之處,或者給不到解決問題之法,是否代表對方沒資格表達不滿呢?不是,解決具體問題,憲制上本來就是相關決策局官員的職責,這也是何解要用這麼多公帑聘用對方的原因。用更簡單通俗的說法,便是官員們既然受人錢財,便有責任替人消災。如果出了問題,還要由沒領薪水的尋常百姓來想法子,政府給出這麼高的人工又有何用?用來孳養坐享其成的閑人乎?
另一方面,有些人總是錯誤地把批評與建設視之對立,繼而訴諸動機,將批評一律地視為意圖煽惑他人憎恨特區政府。單純地從法理上而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本身有豁免條款:任何人「意圖勸說任何人嘗試循合法途徑改變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意圖指出在特區不同階層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產生或有傾向產生憎恨或敵意,而目的是消除該項憎恨或敵意」,則不屬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換言之,意圖就關乎特區行政機關的事宜指出問題,其目的是就該事宜提出改善意見,即使意見本身未必能徹底解決政府當前的部分或所有問題,法理上也沒有問題。事實上,有些批評雖然不能解決現有問題,但是能制止當局製造新的問題。再以兩蚊車為例,扣減優惠可能為政府省下十億至幾十億,但也能緩和統治階級與社會草根之間的矛盾,又或者能夠刺激長者出遠門,到其他地區從事義務乃至有償工作,有利於鼓勵長者延遲退休,減輕老齡化帶來的勞動人口壓力。
是故,為政者不應該單純地訴諸動機,繼而把所有批評視為破壞社會穩定的力量,正如批評未必能解決原有問題,卻可以阻止當局不小心地製造新問題。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即使在維護國安法制業已建立的今天,內部和外部仍有用心不良的敵對勢力,仍想以各種方式加劇社會對立,但是這裏存在着一個不得不思考的問題:社會內各式各樣的矛盾,究竟是本已有之,還是敵對勢力無中生有?
熟悉階級學說的讀者,自然知道答案其實是前者,因為香港在《基本法》確保原有資本主義制度維持不變下,按資分配的生產方式必然會令貧富兩極化不斷加劇,階級亦必然逐漸走向固化,若不改行社會主義,解決之法便只有透過發展新的生產力或生產方式,又或者是透過福利編織社會安全網。換言之,階級差異和固化早已存在,關鍵只在於內部或外部勢力會否加以激化,又或者是將原有的階級矛盾,轉化為不滿現有的管治班子或者是政治體制。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