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民進黨當局究辦異議者 文:陳國祥

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第二屆「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上致辭。
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第二屆「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上致辭。

經營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中國電視和中天電視的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由於熱衷於推動兩岸交流,言論與新聞也傾向於兩岸和平統一,因此被民進黨當局視為眼中釘,數年前將其經營的中天新聞網關台,近日為其協助大陸新聞機構舉辦「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及發表相關言論激烈駁火。
這次文化峰會日前在北京舉辦,包括文化峰會及媒體峰會,由新華社和《北京日報》共同主辦,旺中集團協助但不掛名。在這個峰會中,旺旺集團總經理蔡旺庭(董事長蔡衍明的三公子)致詞時說:「旺旺起源於『中國台灣』,發展於『祖國』,我們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根,永遠不能忘記自己的歷史、文化、血脈和使命,我們就是中國人。我們感恩『祖國』給予的各項支持,感謝『祖國』的市場發展紅利,更銘記做為中華兒女,在文化傳承中的責任與使命。」

「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5月28日在北京舉行。
「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5月28日在北京舉行。

這套言詞激怒了台灣的「大陸事務委員會」(陸委會),立即發布新聞稿,痛罵他發言不當,旺中集團協辦峰會不宜,狠批旺中集團「一意孤行」,「為了一己私利,不顧社會觀感」,「發表傷害我國家主權言論」,「甘願成為中共對台統戰的棋子」。陸委會還表示,除了給予最嚴厲的譴責外,也將檢視該集團行為是否涉及和中共黨政軍合作,而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情況。
旺中集團不甘示弱,立即《中國時報》則發表聲明指出,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人就是中國人,本是中華兒女,這是「我們一貫立場,呼籲大家遵憲、護憲,一起為兩岸和平及台灣未來打拚。」中時並於次日發表社論,強調台灣人都是中國人,兩岸對等交流有益於溝通與和平,反指民進黨當局將兩岸交流拱手讓給對岸,為鴕鳥政策。

賴清德發表「兩岸併購」言論,引發議論。(中時新聞網圖片)
賴清德發表「兩岸併購」言論,引發議論。(中時新聞網圖片)

在此之前,賴清德發表「兩岸併購」言論,認為應由大的一方開條件,一向主張統一的蔡衍明聞之大悅,難得對民進黨兩岸政策公開贊同。他在臉書說:「回視今日的台灣,賴『總統』提出了併購論來與大陸磋商,我認為對需要過安居樂業的台澎金馬的民眾而言是偌大的突破點」,因此期許在野黨應肯定賴清德的併購論並給予支持與協助,以正向的心念集思廣益,作為雙方邁向溝通、交流、理解的起始,更是讓兩岸免於紛爭與戰火的契機。
蔡衍明滿心期望「讓這個良善的概念持續發酵,更具體化成兩岸再度破冰、迎向和平與榮耀的未來。」不料隨即風雲變色,民進黨政府與旺中集團再陷爭鬥火海。陸委會不但以激烈言詞批判,更揚言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究辦旺中協助中共當局舉辦峰會是否違反。
根據該法第33條之1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團體有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如果官方的行政裁量作擴張性解釋,可能將旺中集團繩之以法。

《中國時報》發表聲明指出,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人就是中國人。(中時新聞網圖片)
《中國時報》發表聲明指出,台灣、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人就是中國人。(中時新聞網圖片)

民進黨一向將前往大陸參加交流視為參加統戰活動,因此這次聲明再度痛斥北京,「以媒體與文化交流為名,把台灣媒體人、文化人叫到北京訓話的作為,非政府樂見」。實際上,所有交流會議都維持對等形式,雙方有平等機會發言,只是台灣與會者的發言內容不一定符合執政當局心意。
「陸委會」除了言詞批判旺中集團,也點名十二位在去年大陸「十一國慶」及今年三月「兩會」期間,轉貼「祖國生日快樂」、「中國台灣必歸」圖卡的藝人,陸委會主委邱垂正證明已經會同「文化部」啟動「行政調查」,副主委沈有忠則在立法院透過初步鎖定二十幾名台灣藝人,人數比民進黨中國部點名的還多;民進黨聲稱,這不是限制言論自由,而是「守護自由不被極權語言劫持的必要防線」。
蔡公子和藝人的言論受到追處,關鍵問題都在於「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這個問題在台灣爭論已久,雙上各執一詞。其實,台灣是個地名,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的「中國」,在語意上可以是法定名詞「中華民國」的簡稱,也可以是文化上的「中國」,泛指中華文化源流與歷史發展。但是,民進黨及「台獨」人士主張「台灣不是中國人」,這個「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就是認同中共政府。
依法而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定「兩岸兩區」的架構,大陸仍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因此稱「祖國大陸」,並未違反現行法律,更未涉及具體危害國安行為。
再就言論自由而論,除非「直接導致直接而立即的危害行動」,否則國家不能因為某人持有某種政治信念或思想就剝奪其基本權利,即使是激進思想也應受到保護。台灣大法官並做成第五七八號解釋,指明「僅因持有某種思想,不得受刑罰處分」,因此主張統、獨皆不為罪。
基於此,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完全合法而正當,民進黨當局如果執意要究辦,就是把台灣推回言論與思想管制的肅殺歲月。

文:陳國祥

政治大學新聞系、新聞研究所碩士,台灣資深媒體人,曾任中央通訊社董事長、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自立晚報》總編輯、《中國時報》總編輯、《中時晚報》社長、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委員、《中國時報》特約主筆、時報育才董事長。現為傳媒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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