啓德趕客令 局長扮好人 戰犯躲幕後 公眾要真相 文:戴子魚

啓德體育園作為香港新地標、特區政府近年最大的政績工程,攸關香港國際形象,啓用不容有失,歷經重重測試,模擬各種預案應變,確保投入營運萬無一失,盛大開幕儀式華麗登場,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任何硬體使用最終的決定性因素還是人,由開幕禮到首場體育盛事,竟然連環出事,而且都是人禍,惟有慨嘆一句「機關算盡太聰明,可憐誤了卿卿妳。」

啓德體育園開幕禮門票搶手,炒出天價黃牛票,竟然後續更狂,被傳媒揭發直行直過收錢走後門事件,凸顯園區保安如「無掩雞籠」,主責官員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迅速滅火,不知是局長腦筋動得快,還是公關團隊應對危機發揮小宇宙,操作捉大放小,度出「瑕不掩瑜」的神回應金句,強調「咁樣嘅小瑕疵小問題」,並非什麼大件事,能夠解決有餘,呼籲外界毋須過於拘泥,香港人「應該有啲底氣」,成功轉移公眾焦點回到香港擁有世界級場館值得自豪,阻止事件持續發酵。

可惜黃牛票走後門只係前菜一碟,事不離三,園區正式開幕之後首個大型體育賽事,在啓德體藝館舉行的「世界格蘭披治桌球大獎賽2025」,竟然發生離奇趕客事件,在比賽進行至接近午夜時,大會突然下逐客令,聲稱基於場地限制規定,觀眾需於午夜前離開場館,而且提醒離場觀眾留意各交通工具尾班車時間,原來趕客都是為觀眾著想,不想大家錯過尾班車回不了家,真是用心良苦。

在外國桌球賽事持續至深夜時分很正常,觀眾習以為常。從未發生過賽事未完逐客事件,更加不堪的是,會場屏幕打出的中英文告示竟然歧義,英文版直指基於本地宵禁條例(local curfew rules ),觀眾必須於午夜前離場,奪得今次賽事冠軍,外號「墨爾本機器」的澳洲桌球手羅拔臣接受訪問時,亦以為有宵禁,英國傳媒報道此事時,也用了午夜宵禁字眼,並以「古怪」及「不尋常」形容。

特區政府近年努力搞大外宣,消除外國旅客對國安法及23條立法的疑慮,強調香港一切如常,可是一場桌球盛事竟然鬧出國際笑話,而且觸及最敏感的人身自由問題,原來香港晚上「宵禁」,限制市民外出,這個無中生有的「理由」令人疑問重重,稍有常識都知道,香港自回歸以來,即使2019年黑暴風波,亦未頒布宵禁令,今次事件,難免令外界滿腹疑狐,尤其是主要供外籍人士及外國傳媒閱讀的英文通告犯上幾乎不可能的錯誤,到底事件純屬腦筋犯錯,抑或有人為因素?是當局扮鴕鳥,裝作若無其事,又或者認為只是小事一樁,毋須深究?

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再次親上火線滅火(又係佢出來遮風擋雨擋子彈,真係難為了局長)直接向球迷道歉,形容情況非常不理想,又稱相信事件是主辦單位與啟德體育園有限公司溝通磨合問題,卻避談事件經過,更遑論責任誰屬,最新的說法,則是要求體育園要建立最高層參與的「上情下達」機制,未來需安排發言人解釋事件云云,始終未有交代此次頭炮蒙污原因,而這正正是外界最關注的焦點,到底是那一個部門、體育園公司或大會下令趕客?誰經手草擬英文版「宵禁」通告,誰是這場風波的戰犯?

回到問題起點,必須先釐清午夜夠鐘閂門趕客係現行康體場地法例規定,抑或只是行政指引,又或是存在酌情權的操作建議,甚或是一項為觀眾着想,貼心考慮到午夜散埸無車搭的「溫馨提示」?留意到之後賽事超時再沒有趕客,顯然並不是必須遵守的法例規定。

根據文體旅局局長本年初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披露,若戶外公眾娛樂活動不涉及音樂、曲藝或歌唱表演,只要活動沒有對鄰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擾,則不會作出任何噪音管制要求或限制活動時間,主辦機構亦可以舉辦活動至晚上11時後。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室內場地香港體育館和伊利沙伯體育館而言,康文署與演唱會主辦單位簽訂的合約中,條款細則訂明了活動開始和完結時間。根據合約,演唱會最遲須於晚上11時30分結束。如果活動超過預定時間結束,主辦單位須按合約訂明的機制繳付額外租金。

比照上述說法,今次在啓德體藝館舉行的桌球大賽,並非在戶外,應該參照康文署場地合約條款,雖然活動最遲須在晚上11時30分結束,但容許超時補錢完成賽事,結果卻是時間一到馬上驅逐觀衆離場繼續閉門作賽。

必須指出的是,當趕客事件演成風波掀起議論之際,忽然有人向傳媒餵料,暗示責任在大會主辦方,趕客是因為主辦單位與場地管理方商討超時問題補錢金額談不妥,拖到最後關頭下令趕客離場,巧合的是,一個新黃媒迅即起底主辦方具內地資金背景,含沙射影政府「利益輸送」,把事件焦點轉移至中港矛盾層面,大會負責人啞忍至賽事完結終於高調反駁,斷然否認有關說法,聲言早已跟場地管理方表達超時比賽可以補錢,卻遲遲未獲回覆,趕客也是「被通知」,至於「宵禁」英文道告,內容是在2月收到的電郵內容撰寫,並非大會經手,上演一幕各說各話趕客羅生門。

觀察事態發展,在傳出趕客事件之初,網上矛頭一面倒指向特區政府和康文署,別有用心勢力乘機帶節奏
,導引議論風向對準政府無能,好事變成壞事,康文署官僚,操作議題挑起不滿。事實是啓德體育園區以「設計-興建-營運」的外判模式交由中標發展商成立的公司營運,雖然場地管理準則參照康文署屬下場地使用規則,可是園方是否沒有酌情權,必須按政府牌照規定辦事,又或是園方曾經與當局溝通卻不得要領,惟有公事公辦,超時馬上趕客。

可以這樣說,趕客風波持續發酵至今,只見文體旅局局長上演一個人的江湖現身解畫,嘗試大事化小,代人道歉,聲言冇下次,隨着主辦方不甘被屈交代早已表明願付超時費,責任誰屬已經呼之欲出,事件不能不了了之,外界要真相,誰在講大話,向傳媒放料誤導卸責,以至內部是否有人揸住雞毛當令箭,公事公辦,僵化處事,反正揸正來做,一切符合程序,有殺錯無放過,出事也難以究責,實際過政府一戙,令特區政府難堪,局長扮好人是行不通的,只會讓外界產生護短感覺,釐清責任,及早公開交代才是上策。

文:戴子魚

資深傳媒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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