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香港人10月1日在台北西門町搞「反中國國慶」活動,事先還向台北管轄該區的警局申請獲准,當天他們公開在西門町捷運站路口宣揚藏獨、台獨、港獨,給往來行人添加一個「觀光景點」。
一對大陸來台旅遊夫妻路經現場,他們出手搶奪這幾個香港人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說「今天是中國國慶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與香港都是中國的」。雙方爆發衝突。結果賴政府表示「不歡迎不知自重的奧客」。
賴政府以違反「兩岸條例」,說這對夫妻入境後有「從事違背對等尊嚴原則之不當行為」,廢止其入境許可,於10月3日「依法」逕行強制出境。
按《自由時報》的說法,這對大陸夫妻是來台探親,先生的母親是嫁到台灣的大陸女同胞。這位先生拿的顯然不是台灣身分證,否則不會有從大陸來台探親的問題。
《自由時報》的說法是,賴政府以他母親「七月已離台返回中國,明顯不符申請入境事由,依規定得立即要求出境。」
其實不管他們是來旅遊還是來旅居的,大陸與香港來的都是客,客與客爭執,「從事違背對等尊嚴原則之不當行為」,也是兩造客人的「對等尊嚴」,跟台灣人,跟賴政府哪來什麼「對等尊嚴」?
一個巴掌拍不響,賴政府要攬這檔子事,好歹雙方都得處置,只要求大陸那對夫妻出境屬「違背對等尊嚴原則之不當行為」,難道民進黨的「兩岸條例」的適用範圍不包括港澳同胞?
此外,「台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這麼一件大陸、香港客人在台灣的衝突,日本人果然也摻和進來了。
有位1972年在天津出生的日本傳媒人:荊濤,1988年隨父親回復日本國籍,起了個日本名字矢板明夫。這位以中文為母語的媒體人,10月2日在他臉書大發議論,說賴政府對大陸夫妻判得太輕:
「兩名中國遊客動手拉旗、破壞、叫囂等行為,很明顯已經涉犯台灣的刑法。只要求二人離境的處理,或許有些太輕了。至少應該將破壞旗幟者起訴,讓他們受到一定的懲罰。」
這是明目張膽地粗暴干涉賴政府的「內政」了!他又沒說清楚大陸那對夫妻是涉嫌犯了哪一條「台灣的刑法」。要是依照高於刑法等所有法規的中華民國憲法,倒是那幾個香港人在台北街頭公開宣揚藏獨、台獨、港獨,確確實實違反了中華民國憲法,如果只驅逐出境,不是「或許」而是「『當然』有些太輕了。」
賴清德口口聲聲「獨立」,矢板都騎到臉上,公開對他下指導棋了,也沒見他下達逐客令。撇開刑法、憲法,即以民進黨處理台海兩岸事務奉為金科玉律的「對等尊嚴原則」,驅逐這個「進出」台灣如入無人之境的日本媒體人出境,「或許有些太輕了」。
文:福蜀濤
台灣中國時報前副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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