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視和改革現時受勳制度 文:朱家健

今年是香港特區成立25周年,今年的授勳名單突然延後,耐人尋味。說實在,在過去24年,由政黨及社團推薦的受勳人士眾多,但機制卻神秘,一般平民百姓都較難沾上這等榮譽。其實,在過去多年,紀律部隊人員和廉政人員獲得受勳,或因執行職務時作出不同貢獻和犧牲,實至名歸,而過去因殉職而獲追頒金英勇勳章的公務人員,捨身救人,精神可嘉,但勳章或永遠不能彌補遺屬喪失親人的傷痛。

另有其他紫荊勳章、太平紳士、榮譽勳章、行政長官服務獎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嘉許計劃,給外界的感覺不是政務官的犒賞,就是給富賈、上流社會、權力人士、紈絝子弟臉上貼金的把戲,或為社區工作者的安慰獎;但其實,想深一層,高級政務官、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履行職務,是「應本份的」,他們可是受薪的,那麼為何仍去額外向他們招安?至於可能某些人士贊助活動,但其實官方應該去查核究竟多少人參與活動、是否有水份,多少人真正受惠於活動,活動是否具真正意義和公益成分,是否有人因日里萬機只拍張照便離場,這些需要有詳細紀錄。筆者十分欣賞坊間的公益慈善機構作出向弱勢社群派米派糧、義辦補課、上門慰問長耆和基層家庭、開辦食物銀行、贈醫施藥,這些善長人翁真的誠心誠意、真金白銀去造福社會,值得繼續支持和表揚;至少很多其他不同組織的活動,則良莠不齊,有的活動純粹自娛或投機性質,或活動已取得其他不同經費,難道這些組織的負責人也值得嘉許嗎?能讓他們重複得益嗎?

說實在,香港受勳制度需要一個有效的機制,我們並不是需要怎樣論功行賞,我們並不需要一班已壟斷社會資源的大咖背書推薦,我們只是希望各界有能之士可以公平獲得香港特區政府官方認可的機會,推薦制度更不要被濫用,成為某班群體私相授受的遊戲。

在疫情期間,很多醫護、退休或休班公僕、中資機構義工隊、民安隊隊員、「被動員者」參與不同的義務工作,協助分發物資,維持秩序,而更重要的是,有很多人員只支取微薄車馬費津貼,甚至沒有支取分文津貼,也拿出寶貴時間,在明知有被感染的風險下義助他人,這就是弘揚獅子山精神,這班義工更應該獲得官方的一紙嘉許。另有評論員朋友和智庫朋友託話,他們在「反佔中」、「抗黑暴」等關鍵時刻發聲,建言獻策,沒畏懼,不退縮,用了公餘休息時間,有的卻只獲派某些城市的協商委員崗位,卻見到獲獎勵的只是一大堆替身代表或老青年,一眾建設派評論員功勞被埋沒,十分遺憾和無奈。

其實,無論是出力還是出錢,只要資源用得其所,社會各界獲益。當然,受勳制度卻不應該是功利的,即做事換取獎勵,否則不是誠摯對待受眾,只讓他人淪為自己的工具,所以,什麼計分的制度均是消極的、甚至令其他旁觀者反感的。受勳不應該是排他性的,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受勳只由權貴作推薦的制度應該被瓦解。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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