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監督宣誓擴大到校董、校監和校長 文:朱家健

隨着選舉制度優化,今年九月舉行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委選舉除了新增數目外,部分選委界別也略有改變,例如原教育界和原高等教育界合併了,成了共有30席選委的教育界,11間本地大學的校長為當然委員;另5家接受政府經常性資助的辦學團體的指明的職位,同是當然選委;教育界的選民也包括各大學的校董會 / 校務委員會委員、中小學校董、中小學校長等教育界人士。

香港大學的學生會評議會支持恐襲事件餘波未了,在香港大學決定暫時禁止參與「撐恐」會議的大學生進入校園、使用校園服務和設施,竟然有七名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聯署反對香港大學決定,這猶如與支持恐怖襲擊無異。原來,香港各大學的校董會、校務委員會成員,除了有當然委員、也有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另有院校、院舍、書院和教職員代表、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甚至校友代表,個別校董席位是透過選舉產生的,例如,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就將於8月21日進行推選兩名勝選者進入中大校董會的選舉。

此外,近日網友傳來訊息,原來一名新界某官校的副校長陳x K,本身是進步教師同盟前成員,卻又做出「遮單眼」的撐暴手勢,又在社交媒體貼出內容不當的帖文,煽動仇恨,更展次作出反對政府、傳播謠言的文宣,欠缺師德和專業操守。

其實,教師春風化雨,須要有一定的操守,而且作為經常接觸學童的前線教育工作者,更不應該散播仇恨、不恰當,甚至是反社會的思緒,否則是辜負了家長期望,出賣學生,更甚者是如果學生被「洗腦」,加以模仿或實行破壞行為,更會犯罪和誤入歧途,將會毀掉學生的人生和前途。

官校、津校和大學均是接受香港特區政府巨額教育資源,官校的教職員是公務員,而接受公帑資助的大學更是法定大學、法定院校,其主要大學管理層、學院和書院管理層、大學校董、書院董事更對校政的施行舉足輕重,既然大學校長已成為特首選委當然委員,更有條件對大學管理層引入宣誓效忠制度,這也應該涵蓋大學的正副校長、協助副校長、學生輔導長、書院正副院長、學院正副院長、大學校董會或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等,無論是透過遴選、晉升、全球招聘或選舉進入大學制度者,除了要進行宣誓效忠中國香港特區,更宜放棄外國國籍或居留權。

此外,中小學和幼稚園的校監、校董和正副校長責任重大,教育局宜引入每年註冊制度和宣誓制度,確保中小學和幼稚園的校政管理良好,如果日後校內又出現言行有缺失的教師,除了要處分該等教師,甚至即時撤銷其教師資格和教席,更要對校方管理層問責,例如仿效證監會不允許被裁定行為不當人士出任公司董事,讓管治無方的原校方管理人員與學校和教育中心絕緣。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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