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香港政府提出了《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旨在通過一系列修訂,強化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管理,打擊濫用公屋的行為,確保公共房屋資源的公平分配與有效利用。作為東區區議員,筆者深感此草案的及時與重要,它將對我們社區乃至全香港的居住環境產生深遠影響。

一、嚴打濫用公屋,新罪行應運而生
在現行制度下,即便公屋租戶或其家庭成員存在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僅能終止租約,缺乏足夠的法律手段進行懲罰,這無疑削減了對潛在違法者的威懾力。為此,草案建議引入「嚴重濫用公屋」的新罪行,明確界定如分租牟利、將公屋用於商業 用途等行為均屬違法,並對此類行為施以重罰,最高可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年。這一舉措,無疑為公屋管理樹立了一道堅實的法律屏障。
二、賦權獲授權人員,提升執行效率
長期以來,房委會獲授權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常因缺乏法律依據要求相關人士提供個人資料而面臨困境。此次草案建議,賦予獲授權人員在合理懷疑有人從事違法行為時,可要求其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的權力。對於拒不配合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這一變革,不僅提升了執行效率,也為公正執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延長檢控時效,確保公正無遺漏
針對「富戶政策」下虛假申報等問題,草案建議延長檢控時效,從現行的兩年延長至六年,確保房委會有足夠時間進行徹底調查,並對違法行為進行有效追責。這一調整,不僅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也避免了因時效限制而無法懲罰違法者的遺憾。
四、技術性修訂,適應時代需求
此外,草案還對《房屋(交通違例事項)(定額罰款)附例》 進行了技術性修訂,賦予房屋署署長指定定額罰款通知書及繳款通知書格式的權力。這一變革,將使房委會能夠更加靈活地應對實際需求,提升管理效率。
五、公眾諮詢與宣傳,共建和諧社區
在草案提出前,房委會已廣泛徵求公眾意見,得到了廣泛支持。作為區議員,筆者亦收到不少居民的積極反饋,他們普遍認為這些修訂有助於營造更加公平、和諧的居住環境。未來,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確保每位公屋居民都能充分瞭解新法例的內容與意義,共同維護 我們的社區環境。
總而言之,《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的提出,標誌著香港公屋管理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作為東區區議員,筆者將持續關注此草案的立法進程,並積極推動其在社區的實施。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們定能共築一個更加公平、和諧、宜居的香港!

文:林彩英(左)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
「中國夢智庫」地區事務聯合總監
文康服務中心 總幹事
維社之友 主席
文:丁煌(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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