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劍隊的抗議有違常識 文:寒柏

香港劍擊運動員張家朗成功衞冕,擊敗意大利選手,並再度贏得男子花劍金牌。

由於決賽分勝負之際,連續三劍裁判都無法判出勝負,意大利劍聯對「決三劍」的情況感到不滿,並正式向國際奧委會及國際劍聯投訴裁判的最終裁決。意大利網友更在張家朗的社交媒體「洗版」,認為台灣裁判誤判,甚至乎「偏幫」。

另一邊廂,香港網民除了對意大利劍隊不滿,認為他們「輸打贏要」之外,亦同樣地對台灣裁判不滿。有香港網民還認為「決三劍」都應該是張家朗贏,已一連給意大利選手三次機會,依然無法判他得勝。

在關鍵的最後一擊時,發生了「決三劍」的情況,可能是「創先河」。同時間,台灣裁判同時得罪兩方觀眾,亦應該是「破題兒頭一遭」。

其實,「花劍」的規矩不少,攻擊範圍只能及頭和身軀前後兩方的「背心」位置,若二人同時擊中對方,亦非先刺中者為勝,還要看誰夠主動,誰有明顯的攻擊意圖。儘管運動比賽對主動及攻擊意圖等有專業的標準解讀,但始終會存在不少主觀的判斷。選手以第一身角度,當然對標準有不同的演繹,但裁判亦會有不同看法。

該台灣裁判,在首兩劍無法斷定二人的主動性及攻擊意圖,雙方各自被擊中,只得判決雙方攻擊皆無效而要求兩位選手再戰。筆者不懂劍擊,只按該裁判在整場比賽的判斷來說,台灣裁判在這「決三劍」之前,其實已在之前有爭議的情況下,先後兩次判張家朗被打敗。粗略來說,張家朗的打法及姿體表達,都似乎被該裁判認定為主動及攻擊意圖不夠。

張家朗團隊其實先後五次經歷了這受爭議的判決。首兩劍被判敗,接着的兩劍被判打和,最後一劍才被判勝出。如果說台灣裁判偏幫,其實他判決的傾向,相對上對張家朗更不利。

拳擊、泰拳及MMA運動裏,有得謂的「格食格」,意思是某一種打法恰巧是另外一種打法的「剋星」。這花劍比賽,似乎也有「格食格」的情況。而且,所謂的「格食格」,還要考慮裁判這一方。不同裁判對主動進攻及攻擊意圖的看法,極有可能對某種「打法」的選手較不利。

據報,意大利劍擊團隊提出抗議的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裁判及選手不應同屬地方相近之人。以今場比賽來說,即台灣裁判與香港選手同屬中國人、亞洲人及黃種人;意大利團隊認為台灣裁判偏幫香港選手。

意大利劍擊團隊絕對可以提出抗議,但理應在討論裁判的專業判斷是否有差池。為何他們竟然會提出這種無理的說法?

1. 筆者傾向相信,意大利劍擊團隊根本無法憾動台灣裁判的專業判決。換句話來說,即使台灣裁判有主觀成分,但意大利劍隊根本無法證明他有專業失誤。裁判的一切判斷基準及判決流程,都沒有甚麼失誤或漏洞。

2. 意大利劍隊提出抗議,亦是企圖向國民交代。意大利國民不滿裁決,劍隊又不願認輸,只能透過提出抗議來渲泄不滿情緒。

3. 最後,這種裁判與選手的地域太近之控訴,明顯帶有歧視中國人、亞洲人及黃種人之嫌。劍隊把自己的失敗說成是種族及地域矛盾,企圖挑撥群種仇恨情緒,便可以胡混過關,掩飾自己技不如人的事實。

這種挑撥種族及地域矛盾的做法不僅幼稚,而且還有違常識。難道同屬一個種族的人,在鄰近地方,便會相互偏幫嗎?如此這般,為何歐洲會爆發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又為何美國要築起高牆防範墨西哥勞工?英國又為何要脫歐?近年為何又會有俄烏大戰?

真正的人性是「相見好,同住難」,地域越近,矛盾及紛爭才會越大。在現實政治層面上,普遍台灣人非常歧視當年參與黑暴而逃難過去的港人。同屬中國的台灣人及港人,一般來說都極有可能互相看不起對方。

當然,如果意大利劍隊的抗議成立的話,這便更有趣。單是提出台灣及香港屬鄰近地區,根本難以說明甚麼,但若說香港及台灣同屬一個國家,一個國家之內的人或有可能互相偏幫,則似乎有些道理。我們絕對相信大部分專業裁判會「秉公辦理」,但既然同屬一個國家,「避嫌」亦是國際通例。

如果國隊奧委會及國際劍聯等組織,以「台灣及香港同屬中國」為由而認為該裁判或有可能偏幫,最終改變針對「兩岸三地」的裁判委派機制,這亦似乎是一件美事。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亦為自由撰稿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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