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得拒絕人

「我不懂得拒絕人」,一個十歲的小學男生跟我說。

在一項生活進步比賽當評審人,參加者都是小學生,每名參加者要面對著幾位有不同生活經驗的評審人講述自己的經歷,就如古代羅馬角力鬥士在競技場上,單刀面對幾頭兇猛的獅子老虎一樣,唯一不同,這些生活上的猛獸,並不會真的吃掉你,還可能受到感動而去呵護你。

一個十歲的小學男生講述他在生活上的進步,原來是,為了保護自己,學懂了怎樣去拒絕人,因為自小只要有人向他提出要求,便會「義不容辭」的去幫助別人。這顆善心,卻為他在學校同學間帶來了痛苦的欺凌。怪不得有人說學校是社會的縮影,人性的醜陋在那裡都有可能被顯現出來。

然而我們應該去讚揚他學懂了「拒絕」,還是感嘆世道淪喪,人心不古呢?有時連歷盡生活磨練的評審們,可能也會有所感受,生活上亦會遇到很多難以拒絕的要求。學懂「拒絕」是一種智慧,是辨別是非的能力,也是待人接物技巧。香港的小學教育,局方給的大綱只是尊重、謙虛、關愛、禮讓,要真正掌握現實社會的生活方法,學懂「拒絕」,又不失禮貌,不冒犯人,讓人知難而退,真是一們大學問。在大學的學科中,也找不到絕對的答案,連成年人也掌握不到的人生哲理,十歲孩童不難嗎!

人類社會,無論是中、西方,甚至是世界各地,似乎欺凌都會出現在不同階層與群組,是人類惡性的一種現象。不過,中華文化在針對人性醜惡一面,是透過追求道德與修養完美人性的學問去解決,比西方只訴諸於習慣與共識的法律制裁,對問題的理解,在層次上顯得更為深入而高尚 。然而這些學校欺凌者,在被欺凌人受盡痛苦的凌辱後,可以因為他們是學生或年幼而被原諒嗎?被欺凌的人又是否要去原諒凌辱他的人嗎?這些宗教與道德的問題,確實令人很頭痛,在這個時候,法律似乎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放開宗教與道德的困擾,讓法律去制裁壞人,社會可以維持起碼的公義,不讓人生活在弱肉強食的絕望之中。制裁懷人,限制公權濫用,法律成了唯一的保證。

看著孩子不懂拒絕的善良,卻要被人類社會中的醜惡迫得學懂拒絕,內心真是百味雜陳,是我們教孩子,還是他的善良令大人們無地自容呢!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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