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最早參與直接選舉,應該是小學一年級的班長選舉了。開學第一天,同學坐齊在班房內,第一件事就是選班長。老師會問同學誰想當班長,有興趣的報名,多於一人,便會進行投票選舉班長。這樣的選舉,投票率應該是百份百吧!到了二年級,小一時做得好的班長,順理成章會當選二年級的班長,很少同學夠膽挑戰,所以在我小學時的班長,一做就是六年。若果做得不好,不待下次選舉,早就被老師撤換了。這樣的百分百投票率選舉,較容易選出有才能的人,因為同學們每天相對,相互間有一定了解,要選出最適當的人,當然會比選特首和議員容易些。
前幾天特首在接受訪問時談到投票率,認為投票率受很多因素影響,冇必要過分擔心,還舉出若政府工作做得好、公信力高,投票率反而會降低的説法,原因是民眾沒有強烈訴求要選擇議員監督政府。這是個既學術又有趣的講法。香港在政制上的直接選舉,始見於1953年的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然後慢慢發展到1982年的區議會,及後到部份的立法會議席。對這每次選舉的投票率,傳媒均會報道,因為一般人認為高投票率,就是個多人參與的成功選舉。但是否選對了人,就見仁見智了。那投票率高低能顯示出選舉發生了些什麽狀況呢?
有些人認為投票率越高,即市民參與度高,代表這個社會的人認識自己的政治責任與權利,反映出這個社會制度的認受性高,也可說是西方所謂的民主性越高。所以那些潛逃外國如許智峯等叛亂賣國分子,不斷向港人呼籲在這次選舉投白票或不投票,希望做成投票率低的效果,使人有借口抺黑並攻擊批評這次選舉。做成投票率低的原因很多,明知自已會在選舉中失利而發動支持者不投票就是其中一種。
亦有人認為投票率高低不代表對政府表現的滿意或不滿意,因為支持和反對政府的人,會因為不同原因出來或不去投票。投票率偏低的原因很多,可以視為對政府不存期望、對政治冷感、支持的候選人有很大或很小機會獲選、對政府感到滿意、不合理的投票制度、沒有支持的候選人等。
不過投票率低的可能,由特首預先解話,以「若政府工作做得好、公信力高,投票率反而會降低」的說法,似乎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這一屆政府,莫説是對「黑暴」軟弱無力,在醫療、房屋、運輸、均一無是處。正如熊召政《張居正》中一段「當了六年京官,雖然乏善可陳,沒有一件政績搛得上筷子,但宮內外的權勢要人,卻沒有一個人說他壞話。」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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