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二連三的「黃牛黨」事件  文 : 寒柏

對普遍香港人來說,到紅館看表演,居然是越來越難的事。繼早前「黃子華棟篤笑」的演出受「黃牛黨」囤積居奇之後,「劉德華跨年演唱會」亦成為「黃牛黨」覬覦的目標。「黃牛黨」為了搶票,居然還發生有人通宵輪候被斬的事件。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

有見及此,劉德華已決定僅開放網上售票,他更表示:「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

讓人感到無奈而可悲的是,這一句「非常時期,用非常方法」,卻是電影《寒戰》的經典對白。劉德華在電影中扮演「保安局局長」一職。電影情節講及,有不明來歷的歹徒接二連三的針對警隊,不僅打劫警車,還擄走了幾名警員。在電影中,劉德華向郭富城表示的意見,就是這一句話。

網上來源:「寒戰劇照」

難道,在香港社會裡,只想簡簡單單的看一個演唱會也不行,連排隊買票也到了「非常時期」的境地?到底為何「黃牛黨」問題在香港這麼嚴重?原因在那裡?在這個「非常時期」裡,我們有沒有解決的辦法?有什麼「非常方法」可根治這個社會問題?

簡單的供求問題?

網上早有評論認為,這是簡單的供求問題。正因為定價太便宜,或供應太稀少,才會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才會滋生出「黃牛黨」問題。可是,曾有演出者大量增加場數,依然無法解決這個問題,另外,幾年以來,門票價格亦已增加了不少了,問題只是越見嚴重。只以簡單書本理論推衍的人,只會想出增加供應了仍是不夠,或價錢尚可再加等等結論。這樣想的話,就全盤忽略了市場實際操作上的諸般細節,判斷上出現了嚴重的失誤。

現時在香港,「黃牛黨」已明顯漸漸「歸邊」而成為了「寡頭壟斷」。他們有一定的資本,有網上系統及所需的應用科技,亦甚至乎可能有內部認購的關係。此外,他們已培養了貫性的「搶票」及「銷售」團隊,有足夠的人手排隊購票及散貨。簡單來說,只要一開買,無論是網上也好,是排隊也罷,他們總能把大部分門票搶到手上。普通市民根本很難有機會買到票,只能向「黃牛黨」屈服。

大幅增加供應難以實行

有人會以為,你只要大幅加價或大量增加場次,便可以杜絕「黃牛黨」了。這又是典型「書院派」的套路。在現實社會裡,每個演出者亦不可能無限地增加場數。數月前,黃子華由起初大約15場,增加至後來的26場,雖然真的有朋友可開始買到票,但 「黃牛黨」的問題依然無法改善,有更多的朋友,是被逼以一、兩倍價錢買「黃牛票」的。

謹記,在理論世界裡,總好像所有選項也如玩電腦遊戲一樣,只按幾個掣就行,但實際操作上,總有太多限制了。要大幅加場,演出者有此體力嗎?場租可以隨意「永續」嗎?難道營運商又不用計算相關的風險?

加價也不能解決問題

增加價錢呢?由於「黃牛黨」已幾近「壟斷」了購買渠道,因此,在一個價錢區間裡,只要營運商一加價,「黃牛黨」就會把之轉移至顧客身上,在這個價格區間裡,如果加價,受害的始終是消費者。直至一個點,價錢貴至一個地步,即連「黃牛黨」也不敢冒險了,顧客才會有機會購票。可是,等到「黃牛黨」收手的時候,恐怕那個價錢點,連客人也不會接受,根本是「一拍兩散」的局面。

此外,在「市場操作」上,就算給你找到一個合適的價錢點,也不是「加價」就能解決問題。相信有很多讀者也有此經驗,就是明明「爆滿」的演唱會,卻仍有很多「吉位」。如果我們以為這是「黃牛黨」已「損手炒爆」。這就太天真了。由於「黃牛黨」已成「寡頭壟斷」。在有「吉位」的同時,有更多人是需要向「黃牛黨」以數倍的價錢去購票的。

換句話來說,極有可能的情況,是「黃牛黨」已在一定程度上操控了供應,可做到善價而沽,且不貴不賣。即使是有部分票「炒爆」,但也乾脆不會賤格放售,情願不賣。「賺頭蝕尾」後仍是有利可圖,並保持了「壟斷」的情況,使顧客逐漸打消了「開場前」可購便宜票的念頭。

筆者相信,「大莊家」是以這種「賺頭蝕尾」的方式經營。當然,直至開場前,如有「小黃牛」敢包銷的話,「大莊家」亦會售出一些門票。但只屬少數。以個人經驗來說,曾有朋友入場觀看,發現場內仍有不少「吉位」,但筆者在開場前嘗試找過,在「市面」上卻根本沒有票可售。簡單來說,「黃牛黨」的出現及其操縱行為,著實以扭曲了市場的正常運作,因此,盲目加價只會變成了本末倒置的建議,無法解決問題。

歸咎於香港人應用科技落後?

近日,亦有一種觀點,是認為香港人的應用科技太落後了。評論認為,年青人為何有「網上售買」功能不用,還跑去購票,是非常落伍的做法。其一、排隊購票卻被「黃牛黨」斬傷,實屬不幸,理虧及犯法的是「黃牛黨」,不應歸咎歌迷本身。其二、據筆者觀察,莫說是年青一代,就算是40至60歲的香港人,早已十分習慣「網購」及使用「手機支付系統」了。如果單純看到大陸的「手機支付系統」成熟,就反過來譏笑香港落伍的話,就似乎把事情看得太簡單了。

實際上,香港在上世紀90年代,市場上已曾展開了一場十分精彩的「網購戰」。由於香港地方少,人口稠密,實體購物太方便了,推出「網購」的公司,雖然以「折扣優惠」牽起過一陣熱潮,但最終仍是給香港傳統零售店打敗的。簡單來說,當年「網購」是在自由市場競爭情況之下慘敗的。直至大陸的「網購」越成熟,體量大而成本低,且包含了全國的產品,即大受香港人歡迎。今時今日,「大陸網購」早已在香港流行多時,又怎能說香港人落後呢?

又舉另外一個例子,在一、二百元以下的小額消費,使用「八達通」實在十分方便,我為何要改用「手機支付系統」呢?我午飯時買飯盒、或到便利店買飲品,明明使用「八達通」是最方便的,難道麻麻煩煩的拿手機出來,還要按一、兩個掣,這樣好沒來由的改用「手機支付系統」,才算是文明進步?不是說「手機支付」不好,而是各有用途而已。每一個地區的科技應用,都會有其客觀養成的條件。該區沒有用某一種科技,不代表該地區落後,更不代表該地區的市民落伍。

其實,一般人購買演唱會門票,都會用不同渠道的。如要上班或上學的話,則只有上網購票。如放假的話,則都會雙管齊下,即一邊用手機上網、一邊排隊購票。在通宵排隊的,不代表他們沒有用「網購」。而且,「網購」早已給「黃牛黨」用「電腦程式」壟斷,就更加會使歌迷不辭勞苦的通宵排隊購票了。

是法律漏洞,還是既得利益者盤根錯節?粗略概括來說,香港政府對「黃牛黨」的法律監管,一直都不包括「紅館」的表演。除非「黃牛黨」在「紅館」外售票,否則並不違法。因此才有「黃牛黨」建立網站,公開的在網上售賈。早有評論提及這個法律漏洞,並建議修改。

無論當初是什麼理由也罷,這條文導至的客觀情況,就是「紅館演唱」會有「黃牛黨」作「包銷」。對舉辦商來說,其實只要「黃牛黨」情況不嚴重,有人「包銷」,確保銷量,又何樂而不為呢?明星在紅館表演,每場動輒一萬個座位,少說也開三、四場,三、四萬人次的表演,至少涉及約2,000萬元的金額了。如果開二十場,亦即是上億元的生意。由「黃牛黨」包銷,其實亦保障了舉辦商及明星的收益。每當開買首日的早上便即沽清之時,對歌迷來說,當然是慘情,但對歌手來說,就是至少幾千萬的酬勞,已袋袋平安。

因此,在現行的機制之下,雖然對歌迷不利,但對歌手及營運商卻是有利的。儘管明星會顧及歌迷或影迷的情況而作出調節,但亦難以撼動這個「營運模式」。否則,引入「實名制」和「限購」」等等,不是更直接嗎?就算在網上售賣,亦有很多阻止「程式搶票」的方法及科技。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在商言商,亦很難要求營運商改變持之有效的「營運模式」。或許,此事始終要政府介入,單靠自由市場運作,似乎無法在短時間內解決問題。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人,醉心武俠小說創作,學研社成員;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和《天人》等小說。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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