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奧運公帑埋單欲罷不能 文:戴子魚

巴黎奧運會步入尾聲,港隊今屆創出歴史佳績,不但打破隔屆才有獎牌魔咒,而且勇摘雙金,香港運動員場上拚搏,逆境奮戰,展現香港精神,激勵人心,市民追看運動員出賽賽事,集氣隔空應援,多個附設現場轉播的商場人流增加,生意額上升,為經濟注入活力,全城掀起睇奧運、撐港隊熱潮。

港隊交出亮麗成績,特區政府總算舒一口氣,花公帑購入奧運播映權交由三個免費電視台及官方香港電台轉播沒有白費,倘若今屆港隊表現不濟,市民反應吹冷風,特區政府肯定淪為網上笑柄,特別是被那些海外黃KOL「出口轉內銷」冷嘲熱諷嘥公帑,大搞認知作戰令政府尷尬。

轉播版權費據說低於市場價格換來超預期效果,特區政府固然飲得杯落,更加飲得杯落毫無疑問係免費電視巿場一台獨大的大台,毋須支付起碼逾億元轉播費,只需投入有限製作費,在特區政府間接助攻送一程之下,換來收視率95 %完全輾壓兩個對手,廣告滿檔,而且連汁都撈埋,把直播上載到網上社媒短片頻道,利用串流平台擴大收視率,分享流量紅利,把公帑播映權變成再生利潤。

大台廣告滿檔滿到怎樣的程度呢?是滿到連國家隊直播賽事也照去廣告,以上周五晚國家隊女子體操全能決賽為例,竟然在同一個時段先後兩次輪到國家隊體操運動員上場之際照去廣告時間,回來已經錯失直播畫面,也不回帶重播,須知道,國家隊女子體操項目是市民最喜愛觀看的奧運賽事之一,政府耗費公帑買入奧運播映權再免費交給三台轉播,原意除了讓巿民第一時間看到香港運動員的比賽項目,也連帶欣賞國家運動員的精彩表現,市民在有看點的時段卻被迫看廣告,大台在商言商,廣告時間先行,當然大條道理,但不要忘記,轉播權由公帑購入,即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涉及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特區政府本著良好合作誠實信任,結果被偷天換日,細節在魔鬼,就當作交學費見識什麼是大台的傲慢,下次(如果有)不要再被算到了。

所謂事不離二、二不離三,隨著巴奧完結,馬上浮上枱面的問題,是四年後美國洛杉磯奧運會,特區政府應否照辦煮碗,再次引用同一模式,公帑購入播映權供三個免費電視台播放,因為問題已不是下不為例,而是先例一開再開,處於欲罷不能境地。

回看2021年東京奧運,正值後新冠肺炎時期,香港尚未開關,經濟人心兩低迷,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拍板購入東奧播映權交本地各個電視台免費播放,目的是「讓全港市民免費收睇東京奧運,為國家及本地運動員打氣。」至於今屆再由特區政府斥資購入巴奧轉播權,據特首李家超解釋,是「政府考慮到當今市場不足以支撐電視台作大量投資以投得播映權,又有見播映上屆東奧能帶來喜悅、團結的氛圍,市民也為運動員取得優異成績感到自豪,遂決定與電視台合作轉播巴黎奧運,而播映奧運可營造熱烈氣氛、推動體育活動、支持運動員、凝聚團結,創造社會價值,又萬可帶來廣告收益,商場轉播賽事也可增加人流和刺激商業活動,促進餐飲零售等生意。」

總結上面一大段引述,問題的核心就是本地三個電視台業績不佳,難以動用內部資源購入巴奧獨家播映權,如果特區政府不出手,巿民將會看不到巴奧,未能透過直播支持香港運動員。非常時期有非常做法,本港三個免費電視台面對社會經濟復甦不似預期,廣告收入萎縮,業務處於艱困時期,不投標巴奧播映權可以理解,特區政府介入電視市場也是師出有名,但是四年後呢?還可以依樣畫葫蘆嗎?

可以這樣說的,假如四年之後,特區政府再次搬出「市場不足以支撐電視台作大量投資以投得播映權」的理由,越廚代疱,到時香港經濟肯定都幾大鑊,特區政府為了照顧市民眼福,再動用公帑購入奧運轉播權,相信不會有異議聲音。

只是凡事應該朝著正面看,倘若四年後香港經濟重拾增長動力,百業興旺,電視台受益於廣告收入增長扭虧為盈,電視市場回復正常,理論上應該重回商業自由競爭機制,由三個免費電視台自行決定是否購入奧運獨家播映權,因為像奧運這類全球盛事,也是電視台搶收視的好機會,弱勢台可能願意出重本購入獨家播映權,借勢拉抬收視率,嘗試打破慣性收視,強勢台當然要消弭被對手挑戰的風險,加入競投播映權行列,這種市場競爭行為,最終得益者是市民,起碼保證有奧運可看。

然而,特區政府連續兩屆購入奧運播映權,已經墮入自製的道德風險陷阱,或會助長電視台等運到,吃只需付出少少製作費的「免費午餐」,甚或出低價競投奥運轉播權失敗,然後向特區政府兩手一攤,未能大量投資購得播映權,政府不出手,市民將看不到奧運,看不到香港運動員出賽,先例已開,到時特區政府還可以拒絕嗎?恐怕沒有說不的餘地,否則市民看不到奧運的怒氣,肯定發洩到特區政府頭上。

可以肯定,特區政府已經搭上不停站的公帑購買奧運播映權列車,四年後編定預算購買洛彬磯奧運播映權吧。為了讓公帑用得其所,請官員到時留意與電視台的合作細節,保障市民看到應該要看的香港和國家隊運動員直播賽事,甚或要求與電視台分享廣告收益,作為補貼公帑開支。

文:戴子魚

資深傳媒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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