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球關注的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國衝突,引起了令人關注的問題。有美國知名大學學生因簽署了批評以色列的親巴勒斯坦國請願信而被撤回工作機會。
10 月7 日哈馬斯襲擊以色列後,30 多個哈佛大學學生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對巴勒斯坦國人民的支持。大家可能會問:這種支持出於政治原因,還是人道因素?無論如何,學生的聲音立即遭到強烈反應,有捐助者要終止對大學的捐款。我認為,這種現象是出於政治原因而干擾了言論自由。
哈佛大學校長其後疏遠該些學生組織,發表聲明強調沒有任何學生團體—即使為數30 個學生團體—能夠代表哈佛大學的意見。同時,有美國著名律師事務所撤回數名法學院學生的聘用書,相信和近期的學生聲明有關。
在高舉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本應容許表達個人意見、參與批判辯論,促進有正面意義的變革。然而,針對表達支持巴勒斯坦國人的哈佛學生的強烈反應,破壞了言論自由和政治表達權利的基本原則。筆者認為,在倡導建立一個尊重多元、崇尚言論自由的美國社會裏,且是高等學府和專業界別裏發生此等壓制,不僅限制了人權,還干擾公民的話語權,有令人不解之感。
美國的高等學府概以創造多元觀點的空間,讓學生全面了解複雜問題的環境而自豪。基於政治表達而撤回工作機會,與自由表達的基本原則相矛盾,向年青學生發出了不良信息,促使他們懾服。如果準備為社會做出貢獻的年輕學生需要保持沉默,那麼以民主社會自居的國家也有窒礙公共話語權的時候?
總括而言,法律界和司法部門是民主社會的支柱,肩負維護法治、確保人人享有正義的任務,應保持獨立,免受不當政治影響。法律行業和司法部門必須自主、公正地運作,不偏袒任何政黨或個人,堅持維護完整性和有效性。選擇性的政治干預,削弱 法治公義精神,影響公眾的信任,損害法律體系的公平性。
在現實情景裏,無論為了信念抑或出於商業考慮,律師也恐難漠視客戶關心的社會議題。或許值得思考的是,法律界的獨立性能否承載起不同政治意見,而維護公平。中立性又能否幫助學術界廣納百川,維護研究創新、為人民謀福祉的遠大理想。執筆之際,筆者想起念大學時,法學第一講就是法律公正不受政治干擾,那拉丁語格言:Qui Pro Domina Justitia Sequitur(為正義女神而起訴)言猶在耳,與現今愈來愈常見的感性政治,會不會背道而馳呢。
文:錢志庸
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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