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崇智莫名其妙地提前被續任中大校長的那一場鬧劇,本已不欲再談,因為之前的文章早已指出,整場所謂風波根本雷聲大雨點少,結局相信最終亦是不了了之,而從現在看到的訊息來看,也證明了當初的預料沒有錯。然而,吾友李伯達在早前的文章中,稱自己被鄙人不點名批評,還指鄙人「發現」段崇智跟美國軍方的密切關係,此一說法實在有點冤枉,只好撰文澄清之。
一是所謂段崇智跟美國軍方的密切關係,其實不是新聞亦非什麼「發現」,而是出自媒體《大公報》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的報道,後來央媒《環球時報》亦有轉述,當時的報道還指「中大被暴徒佔據時,曾有美國海軍陸戰隊退役人員秘密混入校園,核心暴徒在他們的指使下進行準軍事化準備,包括指使他們設關卡檢查進出人員,同時指導拋擲『對象』方法及汽油彈製作技巧」。
好玩的是,當日被央媒和建制媒體拿出來抨擊段崇智的材料,到了今日又因為有人想這場續任鬧劇不了了之,於是被指不可成為段校長與美國軍方「勾連」的罪證。如此為求今日政治現實之需要,完全無視邏輯一致性,把過去指控全盤推翻的做法,想保的人或許被保住了,但從長遠而言,究竟在摧毀誰的公信力呢?問題的答案相信大家心知肚明。
二是段崇智應否暫時留差以觀後效,根本不是問題重點,任期未約滿便在有人臨離任前急於批准續聘,才是整件事耐人尋味之處。另一方面,整件事所揭露的問題,是有人疑似趕在離任前保住自己想保的人,繼任者是否只能無可奈何接受,以及中大或其他大學領導層的人事最終任命權,究竟是掌握在誰手裡的問題。換言之,整件事的關鍵根本不是段崇智應不應換,而是即使想換都似乎沒法子的問題。
三是段崇智未來不論應否獲續任,他現在是中大校長,便是法律定義上的公職人員,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條,應當就職時宣誓,但他和其他公立大學校長又有宣過誓嗎?沒有!為什麼呢?因為本地法例並未落實上述的《國安法》規定,而這又衍生另一個問題:《港區國安法》是2020年6月30日正式實施,距今已兩年有多,所謂的亂港勢力,亦隨着完善選制而在議會內被「清零」,香港的立法效率,為何還是這麼低?
當然,整場所謂續任風波最歡樂的地方,是有人認為整件事應該不了了之,理由竟然是香港目前最需要是所謂的「團結向前」。香港自後過渡期以來,不管是前朝中人也好、投機分子也罷,任何人只需口頭上宣稱自己「愛國」,便會被拉進所謂的建制陣營,結果到了修例風波這一關鍵時刻,所謂的建制中人表現如何?答案實在心照不宣。既然如此,香港經歷過這場風波之後,最需要難道不是先去檢視一下,建制過去招攬的所謂人才,究竟是何種貨色乎?
從香港的政治現況來看,建制陣營相信會繼續維持現狀,即是繼續沿襲是個人只要把口話「愛國」,都能混入建制的那一套,還要以所謂團結之名,不去追究任何曾經怯戰甚至叛逃之徒。只是如此一來,便衍生一個有趣的問題:團結着一些已被證明關鍵時刻不可靠的人,究竟有何作用?還是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過去強調,所謂建制中人應該是「立場堅定的愛國者」,只不過是一句空話?
最後為免誤會,必須再次重申:段崇智是否繼續當中大校長,根本不是重點,他獲成功續任背後折射的公立大學用人最終決定權在誰手上,大學校長何解毋須依照《國安法》規定宣誓,《港區國安法》為何在制定兩年後仍能未徹底落實,乃至是所謂團結究竟是團結着一堆什麼貨色的人,才是一個深思的管治問題。畢竟,跟一堆反覆無常之徒談團結,除了被人背地裡笑你錢多人傻之外,實在沒有任何實質意義。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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