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陳永良

很多人網上都看到前幾天發生在香港國際機場的一起醜陋的欺凌事件: 一位白髮長者,一手拉著行李箱,一手提著公事包,在抵港大堂步入前往乘車通道時,被最少十多個戴口罩,大部分穿黑衣的年青人追截辱駡。在通道裏面,年青人把長者包圍,擋著他的去路,大叫:「不要讓他走!」有人把他的衣服大力拉扯,有人推他的身體,有人把寫上 「黑警 黑社會」的紙張貼在長者的背上,有人把強光( 可能是來自手電筒 )射他的臉,也有一個看似在幫他的,沒有帶口罩的男人面對面把他抱着。在長者剛進入通道時,他不理會包圍他的人群,嘗試繼續前行,但一名年青人自己失去平衡跌倒,雖然我們後來在視頻看得很清楚長者並沒有碰撞年青人,但該名年青人與旁邊的同夥卻指責長者打人!

後來,聽說這位七十二歲的長者,是香港人,乃一家瑞士企業的駐港高層人員。當天是從上海公幹回來,遇到機場有群眾舉行反修例集會。有一段視頻,拍到老先生經過人群時,把一個女示威者交給他,看似是單張的紙大力拍了一下,引來示威群眾不滿,故才有跟着下來的欺凌事件。據報,事發後有人報警,投訴被該長者襲擊,長者被帶回警署調查。到行文之日,似乎沒有任何新聞報道,說此事件中有人被警方落案檢控。

這次事件,使筆者想起發生於2017年1月初,當時還是立法會議員的羅冠聰,與朱凱迪,姚松炎等在台灣出席台獨組織的論壇後回港,在機場遭到超過一百人圍堵臭駡的案件。結果,在一輪的推推拉拉後,羅冠聰被警員的保護下狼狽逃脫。事後,警方透過新聞片段,認出了五名年紀不輕的三男二女(除一位是五十多歲外,其他是六十八到七十二),把他們控以非法集結和普通襲擊的罪名。 雖然五名被告不認罪,但經審訊後只有一位脫罪,其他四位均被判罪成,監禁三個月。後來四位被告保釋出來上訴,上訴庭的法官維持原判,四人馬上入獄服刑。

從視頻所見,上星期那位可憐的長者一定比羅冠聰更為無助,更為害怕,除了因為他面對的全是比他年輕五十年的欺凌者,還有他並不像羅冠聰一樣有大批機場保安和軍裝警員保護。也許他遭受的推撞拉扯沒有那麼猛烈,但相信他受到的威嚇與侮辱比羅嚴重。從法律上來看,欺凌這位長者的年青人,很大機會已干犯了非法集結,有和長者身體接觸的,包括將紙張貼在他身上的,都犯了普通襲擊罪。而那位演技十足,聲稱被長者撞跌的男士,也有報假案,浪費警力之嫌。如果羅冠聰案的年邁被告也要坐牢三個月,則這些行為狂莽囂張的年輕人,也應被法律制裁,最少也要嘗嘗一兩個月的鐵窗滋味。

筆者希望,警方秉公辦理,徹查此案,還這位無辜的長者一個公道。只有這樣,才能讓廣大的市民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非年輕人才有特權去任意欺凌別人仍可逍遙法外。

文 : 陳永良

執業律師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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