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Lord David Neuberger)(廖官)(註1)辭任「媒體自由聯盟」(Media Freedom Coalition)高級法律專家小組主席(註2)。前者是一個倡導各國媒體自由的國際夥伴團體(註3),後者是一個專家小組,為聯盟提供專業諮詢服務。目前,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們面臨着越來越大的政治壓力,「廖官」這次辭別聯盟,使大家對非常任法官們面對這樣那樣不應有的壓力感到高度擔憂。
「吳靄儀與其他六人」(吳案)(註4)有關非法集會罪行,是一宗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終審法院上訴案。終審法院駁回此案上訴人的上訴後,國際方面立即出現了許多越來越難以忽視的反對聲音,一些人權團體與反華政客進一步向「廖官」施壓,要求他辭任終審法院法官職務。根據「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馬克·沙巴(Mark Sabah)錯誤的觀點,「廖官」是選擇了香港特區法院,而背棄了媒體自由與誠信。雖然如此,「廖官」表現出堅定的立場與讓人折服的態度,「廖官」依然選擇留在香港特區法院,參與審理「黎智英」與其他民主運動人士的上訴。再來,就在兩三天前《獨立報》發起頭版頭條運動,要求「廖官」辭任終審法院職務。大家注意,「廖官」沒有選擇下台離開(註5)。
與馬克·沙巴一樣,前港督彭定康這次也沒閒着,他抨擊「廖官」在「吳案」中頒布了「不公正判決」,並試圖對「廖官」掀起新一波人身攻擊。根據彭定康等各人說法,「廖官」參與「吳案」的終審使「不公正的判決」變得更糟。彭定康說:「… …這尤其令人驚訝,他(廖官)是英國司法機構的成員,(廖官)熱衷於確定英國普通法可以容納『吳案』的人權保護基本方面……」;「吳案」判決:「揭示了香港法治狀況正在迅速惡化……」(註6)。
末代港督針對「廖官」發起如此惡意的攻擊,大家都感到非常沮喪。需要正言指出,彭定康這樣那樣毫無根據的指控是不會影響大家對特區重量級司法人士的信任與期望的。本港全體法官一直堅定不移地致力於正當司法實踐,這一點大家有目共睹。「廖官」在司法領域的卓越貢獻清楚地顯示,他以一貫的誠信處事方式,遵守法律,並以最高水平的專業能力與整體性作好自身的工作。雖然「廖官」是一名退休了的英國法官,但他並沒有改變維護正義與保護人權的初心。
「中國夢智庫」(夢智庫)此次不安情緒的原因是:彭定康顯現了肉眼可見的試圖,破壞「廖官」的聲譽並迫使他辭任終審法院職務。至今為止,反華政客與記者批評終審法院的相關裁決時,僅僅暗示着終審法院因承受着所謂來自特區政府的巨大壓力,要求他們作為橡皮圖章,作特區政府樂見的判決。大家注意,這些越來越蒼白無力的無端指控是在完全沒有確鑿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作出的謬論,一切對「廖官」的惡意攻擊可被視為簡單的政治宣傳。
政府譴責彭定康對法院判決的「惡意詆毀」,以及他對「廖官」的「抹黑言論」,「…… 彭定康對有份參與審理該案的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所作出的批評更是空洞無理的人身攻擊,旨在抹黑詆毀非常任法官的名譽……」,破壞「廖官」在普通法界來之不易的聲譽。大家注意,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彭定康關於有關判決不公正的指控(註7)。在判決中,首席法官張舉能與常任法官李義所頒布的共同判案書有理有據,對Ziegler、Abortion Services及其他英國案例提出其觀點,指出基於憲制上的差異,香港特區與英國的法庭裁定限制不相稱之後會採取不同的做法……」。
在「吳案」中,「廖官」與其他法官一致駁回民主黨人士的上訴理由,即:定罪與保護各上訴人的基本人權不成比例。大家應特別注意彭定康指控「廖官」的着眼處與判決理由完全背道而馳,判決書第159、161至163段凸顯了「廖官」的主要論點。「廖官」表示,鑒於終審法院在《梁國雄案》(梁案)(註8)中的裁決,上訴人無法依賴任何關於《公安條例》條文不相稱的批評。在法理上考量,「梁案」判例中沒有任何內容直接或間接顯示「合法權力和合理辯解」(Lawful Authority and Reasonable Excuse)在法庭裁定相關《公安條例》條文與基本人權相稱的結論中在法律推理方面發揮任何作用。
在「吳案」中「合法權力和合理辯解」的辯護論點很重要。終審法院需要審查7名上訴人是否可以辯稱,他(她)們可以依賴憲法層面賦予的集會自由權作為「合法權力和合理辯解」。根據「廖官」的司法解釋,法律將未經授權的遊行定為刑事罪行,而提出抗辯這次遊行的合法性是針對集會自由基本權利的相稱限制,那麼很難理解上訴人如何可以簡單地依賴集會自由基本權利作為參加「非法」遊行的「合法權力和合理辯解」。彭定康應記住,「公正的評論」(Fair Comment)本身是合理的,但絕不能用成一個幌子,對「吳案」判決提出毫無根據的指控。
今年6月,岑耀信勳爵解釋為何辭去終審法院職位的原因。他相信終審法院的傑出外籍法官能夠維持香港的法治已不再是現實的期望。「夢智庫」不敢苟同。我們相信,之前岑耀信勳爵手中的法治接力棒很快傳給其他傑出的終審法院外籍法官,他們將在維持香港特區法治方面繼續發揮重要的作用。岑耀信勳爵給他的信念留下了餘地,他在離職解釋補充說到,其他法官沒有他那麼悲觀。「廖官」當時也表示了回應:只要他認為自己可以做好工作,他就會留下來。上述這段小插曲或許有助大家理解為甚麼反華政客對「廖官」發動誹謗性攻擊。
另一個爭議集中在「廖官」作為「海外囚犯」(Prisoners Abroad)信託人的角色,「海外囚犯」致力於保護英國海外被關押英國公民的健康、福利與權利。黎智英是「吳案」的上訴人之一,他也是英國公民。「廖官」表示,他作為「海外囚犯」信託人的角色與他在香港特區擔任法官的工作並不衝突,但英國保守黨議員艾麗西亞·卡恩斯(Alicia Kearns)則認為其中存在利益衝突(註9)。
上述看似越演越烈的爭議似乎醞釀着一場精心策劃的項目來迫使「廖官」與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割席」,要「廖官」在政治上與終審法院保持安全距離。儘管大家認為有人圖謀削弱終審法院與整個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但「夢智庫」有絕對的信心,香港特區司法機構有智慧、有能力走出外國干預本港內部事務的泥潭。「夢智庫」亦有堅毅的信心,法治是香港特區社會立命的基石。
註 1:維基百科「廖柏嘉」available at: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廖柏嘉
註 3:《Media Freedom Coalition》available at: https://mediafreedomcoalition.org/
註 7:新聞公報《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彭定康惡意詆毀終審法院判決並向法官施予政治壓力》香港特區政府14.08.2024 available at: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8/14/P2024081400519.htm?fontSize=1
「香港是一個法治健全的社會,市民享有言論自由,任何人有權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就法院的裁決發表意見,但絕不應該惡言攻擊或詆毀法官,甚至流於充滿政治動機的無理指控。彭定康故意忽略廖柏嘉勳爵所頒布的判案書,並誣蔑法官沒有好好地解釋其判決理據,實屬無理過分之舉。就他的不當和過分言行,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本文的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上
【CDTT Newspaper Article】Tommy Suen & Kacee Ting:Attacks on HK’s legal system reduced to crude political propaganda (China Daily HK Edition, 22 Aug 2024)
https://www.chinadailyhk.com/hk/article/591248#Attacks-on-HK’s-legal-system-reduced-to-crude-political-propaganda-2024-08-22
文:孫俊傑(左)
經民聯港島東社區幹事
《中國夢智庫》青少年發展事務總監
嶺南大學社會學與社會政策系博士生
文:丁煌(右)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委任),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東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法務會計學會義務法律顧問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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