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特首林鄭月娥女士在訪問中,被問及對於去年香港的「反修例」暴動會否感到後悔及內疚。林鄭表示不感到內疚,並進一步指出:「我做錯了甚麼?出於非常良好的原因而提出一項法案。唯一是團隊未就此向大眾充分表達和解釋,港府的公關機制非常差,令市民感到困惑以及不清楚。」
到底林鄭於去年「做錯了甚麼」呢?簡直是罄竹難書。當然,公道一點的說,特首雖然行政權力很大,但仍受到不少節制。港府的所作所為,可以算是特首聯同行政會議成員的集體決定,執行時亦與眾多問責官員及公務員有關。所以,真正的問題應該是:「到底港府高層,去年做錯了甚麼呢?」
1. 《逃犯條例》是一條比較敏感的大題目,明顯觸及香港上層社會的利益。因此,過去三屆特首都不曾觸碰過這大題目。考慮到特首不一定是法律專家,委以重任的律政司也可能是所托非人,開始時可能走漏了眼,根本不知道修訂《逃犯條例》的嚴重性,這亦非一件大錯事。問題在於,這大題目拋出之後,社會各階層都有非常強烈的反應。但特首卻依然堅持繼續修例,最終卻換來社會各界的反感,繼而引發大型示威及暴動,明顯是十分失策。
2. 港府打算修訂《逃犯條例》期間,很多建制派議員都對此表達憂慮,但特首卻一意孤行,完全漠視他們的意見。至於,泛民當時是怎樣說呢?林鄭在政府工作多年,一直和泛民有良好的溝通,到底是泛民中的知情人士明明表示問題不大,但出爾反爾,或刻意沒有把「黑暴」這一着棋告訴她,還是她連泛民政客的勸告也置之不理呢?港府並非在向市民解說《逃犯條例》之時出問題,比較差的港府公關也不是重點,而是港府高官明顯和本港財閥、社會賢達、建制和泛民政客等都出現嚴重的溝通不足,又對港府以外的事情一無所知,最終才會錯判形勢。
3. 就算港府「後知後覺」,最遲等到去年六月五日的大型遊行之時,也應該盡快「撤回」修例。那場傳媒聲稱有過百萬人的遊行之後,當晚已開始有暴力衝擊事件。如果港府有自知之明,又沒有「死撐」下去的勇氣,應該當機立斷的「撤回」。其實那時候選擇「轉軚」,已經是太遲了,但好歹也在尚未全面撕破了臉的時候「跪低」,盡最後的努力減低失控的可能性。但明明「文質彬彬」的港府,當時居然在敵人的「兵刃出鞘」之後,還要「嘴硬」,並表明修例會繼續!
4. 港府當然可以堅持「修例」,最大問題始終是在面對惡勢力時才「跪低」。港府在「大遊行」後仍宣布繼續「二讀」,並引起很大的迴響。直至六月九日,香港終於出現一場大型「暴動」了!之前,港府一直表現得「好打得」,還十分「嘴硬」。但等到大規模的「暴動」爆發之後,港府卻在這「刀鋒口」上,才忽然態度「軟化」下來,並在一周之後決定「暫緩」修例。人家把刀放在你的脖子上,你才考慮「投降」?「敵人」當然是得勢不饒人!暴動的規模越搞越大,最終一發不可收拾。有趣的是,明明港府已決定「跪低」了,為何不直接「撤回」修例呢?卻還走去大玩文字遊戲,說甚麼「暫緩」?
5. 持續大半年的暴動裏,暴徒要求所謂的「五大訴求」。其中一條,就是要成立所謂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簡單來說,就是「清算警隊」的意思。當時,幾乎每一天都有暴動發生,全仗前線警員支撐着。在這至關重要的時候,特首居然不只一次的「放風」考慮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雖然歷史上亦多見「文官」出賣「武官」的例子,但這明顯由港府高官惹出來的大禍,卻毫無廉恥的「甩鑊」給前線警員?而且,在「一國兩制」之下,難道中央會容許香港治安全面失控嗎?這種「甩鑊」給「武職」的做法,可以平息動亂嗎?單是「放風聲」一事上,已顯得港府高官的政治智慧十分有限,完全沒有「大局觀」,亦對香港的管治毫無承擔。
6. 直至去年11月,港府明顯為了討好泛民及暴徒,居然違反常理,決定在暴動期間舉行區議會選舉。全因港府誤判形勢,堅持「修例」,不理會建制派的勸告,還要建制派為港府「抬轎」。最終,在反對派的操縱下,普遍市民對中央及港府極度不滿,為了發泄這份仇恨,都把選票投給反對派。超過數百名的建制派區議會議員,多年來兢兢業業的為社區服務,卻因為港府的一個錯誤決定而「陪葬」,這是否公平呢?此外,港府根本心知肚明,一班「反對派」靠暴動及諸般違法手段上位,當中不乏「反中亂港」的人士。港府卻為了讓大眾「消消氣」而讓一大班根本沒有資格做議員的人入閘及當選,是否太過短視?如今,《港區國安法》成立,港府又要反過來想法子把自己去年一手「提拔」的「區議會暴徒」踢走,又是否太過出爾反爾呢?
以上六點,只粗略地說明了港府在「反修例」暴動上的嚴重錯失。儘管我們不能凡事都怪責特首,但就算在集體議政下,特首亦有份犯下這些嚴重的過失,難道她本人仍完全不用負上責任嗎?又不用從錯誤中學習?所有事情,都是別人的過失?
就算特首只是一個權力比較大的「代表」,或只是一個「超級聯絡人」,一切也是「集體決議」,但如果特首本人與香港的大財團、權貴、各階層人士、建制派、泛民和中央官員等等溝通時,未能把訊息交代得一清二楚,最終使各界別的人士出現嚴重的誤解及分歧,並造成社會撕裂的話,這個「超級聯絡人」又是否完全沒有負責任?
作為一區之長,當年在面對「暴動」時不斷帶領港府「跪低」。等到去年年底,新任警察一哥上場後,才把近乎完全失控的惡劣形勢扭轉過來。然後直至今年七月開始,中央為香港成立《國安法》,暴動終於平息。經眾人努力之下,才替港府把局面控制好。然後,特首卻走出來說:「我做錯了甚麼?」
我們小市民不會知道當中所有的細節,亦不敢把所有問題歸咎於特首。只是,特首在言談之間,明顯流露出一種一般「打工仔」的氣質,惹上大禍後還表現得理直氣壯,事不關己,沒有半點羞愧之心,又殊無半分檢討之意,着實很難會讓人對她有好感。筆者不禁想,難道特首在做任何決定之前,只要跟足程序,就算最終施政出錯,也完全不用負上責任?
舉一個例子,現時,港府為了做好抗疫工作,林鄭和執政團隊已開了無數的會議,林鄭亦因為四位「港府抗疫專家」的意見,一口咬定「強制全民檢疫」不科學而不肯推行。難道萬一疫情全面失控,林鄭就因為「按足抗疫專家意見去做」,便完全不用負責?又例如,港府持續11個月也無法「清零」,港府的抗疫政策漏洞處處,現在還迎來「第4波」疫情。是否因為特首及相關官員跟足既定程序去辦事,就完全沒有責任?政策有漏洞也是應該的?犯錯後,又完全不用檢討?全國各省市的地方政府,在抗疫工作上都做得比香港政府出色,稍有做得不好的官員都要「下馬」;為何港府高官卻可以「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
一方面,按道理來說,中央應該不理會香港坊間的讒言,並支持特首施政。反正我們作為小市民看到的,又未必是事實的全部,民望確實不是唯一的衡量基準。更甚者,如果民望低的特首就要下馬,豈非助長「有心人」操縱香港輿論,並左右特區施政?但另一方面,港府和特首在大關節上頻頻失誤,卻毫無羞恥之心,表現得高傲自大,又明顯沒有「大局觀」,連「演戲」也馬馬虎虎,還擺出一副「我做錯了甚麼」的嘴臉,又豈能團結香港人呢?
最後,如果要認真及非常客觀地回答特首林鄭這一句:「我做錯了甚麼?」筆者認為,特首其中一個失誤,就是說了這一句話出來。特首畢竟是由中央任命的官員,其一言一行不僅代表了港府,還會影響香港市民對中央的觀感。
所謂「話不可隨口」,作為一區之首長,更應該「慎言」。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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