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慨嘆,有「幾十萬」年輕人離開了香港,怎麼辦?我說什麼怎麼辦,香港是一個自由城市,你要來他想走,一切皆是個人的決定。
沒錯,良禽尚且擇木而棲,何况人?生活得不如意,希望到他國發展乃人之常情,我們必須理解和尊重;但這決定不應是以一時之意氣而作出。是否能適應他國的生活、經濟狀况如何、就業容易嗎、社會支援是否足夠等等,也是重要考慮。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我也曾想過移民。我在多個國家,例如英國、美國、澳洲、新加坡等皆有執業資格,所以選擇比較多。新加坡最大、最出名的律師行曾力邀我加入成為合伙人;他們為此特別邀請我到他們的律師樓視察一星期,深入了解他們的運作。但一星期後,我發覺新加坡不是那麼自由,司法系統發展也不如香港,結果便打消了這念頭。
也曾想過移民美國。幾經辛苦拿到了綠卡,到加州買了間很舒適,在高爾夫球場旁的房子,連墓地也買了,但始終覺得美國生活近觀不如遠看,始終不如香港,最終也放棄了。
移民最重要的是要考慮他國的前途與香港相比會是怎樣。寧願洗碗抹碟、收銀掃街,是放棄了自己的前途。你怕《香港國安法》,英國近兩年便通過了多條國安和公安法例,遠比《香港國安法》更嚴苛、定義更模糊;你試試去顛覆英國政府,看看後果會是如何。有朝一日可能你會明白,看闊些、看遠些才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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