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已是沉淪為二三流國家,為何香港司法系統仍要保留許多殖民地色彩 文:謝悅漢

早前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英籍法官岑耀信,回英後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形容「香港法治岌岌可危」,正步向極權方向,這種嚴厲指控是前所未見,幸好澳籍祈顯義仍堅稱香港司法依然獨立。特首李家超立即迅速駁回,指岑耀信講法與數年前有矛盾,可能受到壓力所致。

這件事很快便被英美傳媒炒作,指香港在言論及法治方面正逐漸收窄和倒退。李家超重申意圖破壞香港法治的人,是「恐嚇」對法官實施制裁的英國官員、政客及反華媒體;又指法官可以有個人政治取向,但他們的專業不在政治方面。他說:「法官的專業是要按法律原則以及證據,正確地詮釋這些法例,不論他個人對這條法例有任何政治看法。」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他認為如果外籍法官認為香港司法系統不獨立,就更應留守香港,維護司法獨立,選擇離棄是邏輯上不成立,唯一目的是誤導外界認為香港司法獨立不受保障,政治用意應被譴責,他個人認為海外法官離職是受政治壓力導致。

其實,在林鄭月娥任特首時,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和副院長賀知義亦辭去香港終院非常任法官職務,即時生效。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對於兩人辭職聲明的理據感到奇怪,強調海外法官接受委任是支持香港獨立的司法制度;她又指,英方行政機關或政客試圖凌駕司法機關,以及干涉法官的行為和決定是「路人皆見」。

香港律師會湯文龍接受港媒訪問時表示,目前終審法院只是審理了一宗有關《國安法》案件的保釋申請,不算有任何《國安法》案件在終院審訊,兩人辭任把理由歸咎《國安法》打壓言論自由和影響司法獨立有欠公允。2020年《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累計已有五名海外法官辭任,另外至少四名法官因不同原因不續任。

我曾向法律界人士請教,香港司法系統內是否仍保留濃厚殖民地色彩和風氣,他們認為廢除法官戴假髮,及取消對法官的英式稱呼例如(My Lord)是合適時宜。此外,他們認為香港應如新加坡一樣,全部只聘用本地法官,並一定是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和沒有另一個國家的護照方能擔任。至於大律師和律師兩個分級,亦應取消,但普通法和中英語法必須保留。

希望關心香港法律界前景的人,應該對上述情況深入研究,是否要一直保留海外法官作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以及殖民地色彩的儀式言語是否應予廢除,回歸已26年,難道仍有很大難道和阻力不能作改革嗎?

文:謝悅漢

資深媒體人,經常有作品登在《亞洲週刋》及內地《今日頭條》網站,著作包括《水泥森林中吶喊》(天地圖書)及《香港仍有善心人》(大公報)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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