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 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文 : 吳桐山

繼新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新證券法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又再出招;針對目前風險較高的個別中小金融機構,除了常規手段外,也應主動出擊採取一些綜合手段,分類化解中小機構風險。

銀保監新聞發言人肖遠企強調,除了依法接管包商銀行,對恒豐銀行及錦州銀行進行風險處置及改革重組之外,還根據每家機構的不同情況,採取分類措施化解風險。此外,對違法違規搭建的金融集團,要在穩定大局前提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力做好資產清理,追贓挽損,改革重組。

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日益惡劣的國際金融環境,監管部門已認識到,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如何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已成為中央全力推動的工作。將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證券法,預示作為國家金融支柱之一的證券業止亂改革已吹響了進軍號,但包括銀行及保險業的整治又如何?特別是弊病叢生的中小型民間金融企業,要求加快撥亂反正的呼聲不絕於耳。

特別是在2000年初民間保險企業組建潮中,各種產業資本極力尋找機會進入現金流穩定及豐厚的保險業。不少資本視保險機構為自家企業的融資平台或「提款機」,無視須保證保戶償付的義務,隨意在不同屬性的業務之間騰挪資產,極易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而被市場指為「賺快錢」的產品,就是萬能險。市場上一些較為激進的中小險企,例如君康人寿、東吳人壽、前海人壽,都是藉此快速成長。以君康人壽為例,2015年、2016年,其萬能險保費收入持續飙升,分别達到200.46億元、265.67億元,各佔規模保費比80%、88%。寶能集團則在2016年借力前海人壽的萬能險爭奪萬科控制權而名聲大噪。

內地在2016年提出金融「去槓桿」,2017年中共十九大繼而提出「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脱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的目標,「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首當其衝。經過多年的「反腐」和「金融整肅」之後,1月初人民銀行召開的2020年工作會議上宣布,中國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關鍵進展,意味着到2020年內地政府以「金融整肅」「經濟踩剎車」為主的經濟改革或將告一段落。

但即使如此,中小銀行、保險公司的暴雷或將持續有來。銀保監近日已明令化解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各方應以此為契機,加快針對保險行業股份代持、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公司治理等各種亂象的整治手段,違規的就重罰,違法的就法辦,重典治亂,才能更好地推動保險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文 : 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