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 文:湯家驊

國家上星期宣布成立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進一步鞏固特區金融商業中心之地位,更彰顯了特區高法治水平的特色。有朋友問調解是什麼東西?特色在哪裏?

調解是處理糾紛的重要途徑之一。調解對特區來說並非新鮮事物;現時司法程序下規定在民事訴訟中控辯雙方必須嘗試最少一輪調解會議,解決不了問題才可繼續司法程序。在其他專業領域下也有不同的調解機制,包括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和香港和解中心,前者處理金融糾紛,後者訓練專業人才,推動調解發展,締造社會和諧。

有人說調解沒有贏家,只有雙輸的結果;這當然是杯是半滿還是半空的分別。沒錯,調解一般沒有絕對的贏家,但中國文化有道以和為貴,雙方可以在較良好的氣氛下尋找解決方法,總比對簿公堂,來個你死我活為好。從樂觀的角度看,雙方一同互贏少少,總比一方盡輸為佳;這樣看來,調解成功可說是雙贏而非雙輸。

當然,國際調解則是另一回事。在這層面而言,政治考量應該比法律理據更為重要。最重要的是,假若紛爭不能和平解決,那麼後果可能會是不堪設想。這不是輸了爭拗那麼簡單,可能涉及國家尊嚴,甚至可以是戰爭的起因。

特區受託於國家和其他契約國擔任這麼重要的工作,可說是任重道遠,亦是一種國際榮譽。我們擁有足夠的經驗、優秀的人才、高水平的法治文化,有如此充分的條件做好這份工作,相信一定不負眾望。

轉載自湯家驊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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